广东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重大节假日和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岁末年初及春运、节假日集中出行期,道路交通流量显著攀升,高速公路车流密度高、通行环境复杂,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易引发燃爆、毒害、腐蚀等次生灾害,处置难度大、影响范围广。

针对这一风险特征,广东明确在2026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取高速公路禁行管理举措,以降低高风险叠加情形下的事故概率和灾害后果。

从“问题”看,节假日与春运具有明显的时段性拥堵特点:车流集中、长距离出行增加、服务区与匝道区域交织冲突增多,叠加夜间行驶、疲劳驾驶等隐患,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载运物质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一旦与拥堵、追尾、多车连环碰撞等场景相遇,易从一般交通事故升级为公共安全事件,对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通行秩序造成更大冲击。

从“原因”看,此次措施以法规依据与风险治理为导向,体现跨部门协同治理思路。

通告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部署,既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也兼顾危化品泄漏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的可控性。

在车流高峰期实施禁行,实质是通过时间和空间管理,将危险源与高密度人流车流场景“错峰分离”,为公众出行安全和应急处置留出更充足的缓冲空间。

从“影响”看,禁行措施将对危化品物流组织带来调整压力,企业需要提前优化发运计划,合理选择运输时间、线路与装卸节奏,部分货源可能出现短期的周转集中。

但从全局看,在高峰期降低高风险车辆比例,有助于提升高速公路整体运行效率,减少因事故引发的长时间拥堵和多点次生影响,维护假期出行体验与区域交通韧性。

同时,明确禁行时段和豁免范围,也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便于各地交通管理、路网运行与服务保障单位提前部署。

从“对策”看,通告对禁行范围、时段与例外情形作出清晰界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所列相关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禁行时间包括元旦假期(2025年12月31日0时至2026年1月1日24时)、春运和春节假期(2026年2月11日0时至2月14日24时,2月21日0时至2月23日24时)、清明节(2026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劳动节(2026年4月30日0时至5月3日24时)、端午节(2026年6月18日0时至6月21日24时)、中秋节(2026年9月26日0时至9月28日24时)、国庆节(2026年9月30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同时,对涉及国计民生保障的运输需求予以兼顾:在广东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围绕落实层面,业内普遍需要在“提前规划、合规运行、应急联动”上进一步细化举措:运输企业应结合禁行窗口合理安排装卸与发车,避免临近禁行时段集中上路;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资质与休息制度,强化动态监控与风险提示;货主单位与承运单位加强协同,必要时采用分段运输或临时仓储等方式平衡供应;道路管理与执法部门可通过信息发布、诱导提示与重点路段巡查,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聚集与绕行风险。

从“前景”看,随着公众出行需求持续增长、路网运行对安全与效率的要求同步提升,节假日与春运等重点时段的危化品运输管理将更强调精细化与协同化。

一方面,通过错峰管控与分类保障,可在安全底线与民生需求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另一方面,危化品运输行业也将加快向标准化、数字化监管与更严格的全链条责任落实迈进,推动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

在发展与安全的天平上,广东此次政策调整彰显了"生命至上"的治理智慧。

当春节返乡的车流与危化品运输线在时空上实现物理隔离,不仅守护了千万家庭的团圆之路,更探索出超大型经济体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新路径。

这份"安全课表"的背后,是对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的深刻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