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高等教育中科学规范地应用这个新兴工具,已成为教育界的重要课题。复旦大学近日推出的AI3A教育共创平台及配套指引,为这一问题提供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当前,国内高校对人工智能应用的规范探索已初见成效。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联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学生使用指南》,明确规定AI直接生成内容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AI只能辅助创新而非直接进行创新。这一指南成为国内高校首份关于大学生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的准则,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复旦大学的新举措则深入深化了这一探索,将规范应用与教育创新有机结合。 复旦大学教务处涉及的负责人强调,教育部发布的《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明确要求,应始终将人工智能置于"辅助而非替代"的位置。这一原则成为复旦处理人工智能与高校教育生态关系的重要依据。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复旦的做法避免了"一刀切"式的改革,注重与既有教育体系的有机融合。传统教材并未被完全取代,而是与人工智能工具形成互补关系。教材仍作为知识体系的重要支柱,而人工智能可用于处理检索、整理、格式调整等低阶工作,使师生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高阶能力的培养上。 在规则制定上,复旦创新性地引入了师生共治机制。《指引》强调"师生共创"而非单向管理,通过提供"人工智能共建课堂协议",将规则从管理要求转化为共同体共识。学生可参与讨论,与教师共同约定人工智能使用边界。课程开始时,师生可基于协议模板,结合学科特点进行微调,形成班级共识。这种做法说明了"协同导向"原则,有助于降低规则执行的摩擦。平台建设过程中,团队吸纳了文理科学生的不同视角,确保平台能够兼顾多样化需求。学生体验官、案例征集等参与机制也使得反馈能够及时融入平台迭代。 关于学术规范问题,复旦采用了"环节区分+责任归属+过程证据"的判定逻辑。这一方法比单纯依靠检测工具更符合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人工智能可用于非核心创造性工作,但不得替代实质性学术劳动。判定时重点关注三个上:是否越过了课程或导师明确要求独立完成的环节、是否真实披露、是否有过程记录可供核查。教师可通过说明、答辩、现场完成部分任务等方式进行核实。 为规范人工智能内容的引用,复旦提供了标准化的引用工具与流程。《指引》附有《人工智能使用声明模板》和《使用记录表》。学生需在作业或论文中填写声明,明确标注人工智能生成部分;教师则应在课程大纲中写明人工智能使用规则,重要任务中建议使用"人工智能使用记录表"。通过"使用声明+使用记录"形成过程证据,实现与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导师审核习惯的有效衔接。虽然目前未强制统一格式,但提供的模板和示例为规范引用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框架。 复旦大学的这一"平台+指引"双轮驱动模式,在全国高校中首次将人工智能教育理念系统落地,支持师生共创。这一做法既规范了人工智能的使用,又为教育变革提供了平稳过渡的路径。该模式的推出,标志着高校对人工智能应用的认识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引导,从简单禁用转向科学管理。
智能工具进入课堂是教育数字化的必然趋势。只有坚持"辅助不替代"原则、建立师生共治机制、完善过程追溯体系,才能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维护学术诚信;通过明确边界、形成共识、推动改革,才能真正实现技术对教育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