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1月29日那天下午。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小区里的谢女士可把她吓坏了。一个东西从高空掉下来,直接砸在她腿上,差点没出事。 这就好比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湖面,让大伙儿都很担心。第一次有人扔东西下来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呢,又从同一个地方抛出了东西。大家看到这情况,都觉得这人简直是在公然挑衅。大伙儿心里都没底了,觉得小区变得更不安全了。 物业那边赶紧行动起来,一层一层敲门排查。结果到了30层,发现有个人在窗户那儿探头探脑。物业工作人员敲了半天门,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开了门,但是死活不承认跟抛东西的事有关。 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人早就跑没影了。这就更奇怪了,这人跑啥呢?现在公安部门已经把那个坠落的物体当成关键证据封存起来了,还要送去做DNA鉴定。 大家都知道,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里有规定,故意往楼下扔东西危害公共安全的,是要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的。 这次警方用DNA技术取证,就是为了把证据链补得更扎实点,好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这也是在告诉大家:高空可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谁做这种威胁别人安全的事,肯定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大家都说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其实不光是个人法律意识不够强那么简单。很多老旧小区监控设备跟不上、预防技术也滞后、邻里之间互相监督的机制也不强。 想要彻底解决这个老毛病,光靠一方面肯定不行。得靠法律的震慑、典型案例的警示、监控设备的补点建设、还有社区里“楼栋长”的监督机制一起上才行。 最后还是得靠普法宣传进到家家户户去才行。只有大家心里都有根弦儿了,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对公共安全的责任感。 你看那个从高空掉下来的苹果不光砸醒了谢女士一家门的人;更是敲响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警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