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新规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落地 互助保障由“省内”迈向“全国”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迎来新的突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于1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机制实现了从地方性到全国性的重大升级。 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在省内范围内进行共济,这种地域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保制度的互助功能发挥。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家庭结构多元化发展,原有的省域分割模式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许多职工因工作调动、子女异地就学等原因与家庭成员分居异地,无法充分利用个人账户资金支持家人就医。此次改革正是对该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

从地方试点到全国推广,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升级过程,表明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决心。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如何让13.6亿参保人更公平地享受医保保障,这项制度创新正在改善全民健康。随着政策逐步落地,一个更加包容、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将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