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的是南通一患者在看病过程中出了岔子,医院的做法被大伙儿挑刺了。大概情况是在2025年4月,有个叫宋某的女患者肚子痛去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看病。当时她自己说心慌还在吃药,接诊的医生觉得这种情况最好先去心血管内科把心脏问题搞清楚,别直接给做全麻胃镜。后来宋某就转到心内科了,过了几天她做了个叫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的手术。结果手术中出现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人当场就不行了,医生抢救也没能救回来。 家里人觉得这医疗过程肯定有猫腻,就闹起来了。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把活儿交给了南通市医学会和江苏省医学会,让这俩组织去做医疗事故鉴定。两边鉴定下来都说这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这边要负主责。专家们找了几个毛病出来:第一是做这手术之前没把指征摸准,医生当时觉得那心律失常没那么紧急就给做了;家属也提到问过别的医院专家,人家更倾向于吃药保守治疗。第二是手术操作不行,导致冠状动脉受伤了;虽然这是个微创的活儿,但对技术要求特别高,这就说明做手术的人技术可能不太行。第三是和家属的沟通不到位;患者一开始是怕以后不能全麻才答应做心脏手术的,这说明医患之间的话说得不够透。第四是转科之后做的术前检查不全面;做介入手术前要是评估不充分,风险肯定会放大。 现在当地公安局已经立案查这事了,看看有没有违法的地方。涉事医院还没给个准信儿咋处理。案件也交给上面的卫生主管部门去核查监管了。这事儿真得给各医院提个醒,质量和安全是命根子。不管啥时候都得把规矩放在第一位,手术指征别瞎来,各项流程也得严格遵守。平时还得多跟患者聊聊想法,不能光治病不管人家能不能接受。 有关部门肯定会依法把责任理清楚,处理好后续的事儿。也得把行业监管做得更严一些多搞搞警示教育培训。咱们得想办法堵住漏洞别让悲剧再重演了,好让老百姓看病的环境更公平正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