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患者宋女士接受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过程中死亡一事,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近日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社会关切。院方表示对患者不幸离世深感痛惜并向家属致歉,称将尊重鉴定结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从通报披露的诊疗过程看,宋女士60岁,2025年4月18日曾因“上腹痛7天”到该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自行回家;4月27日因“心悸1年”至心血管内科门诊就诊,随后以“室性期前收缩”收住院治疗,4月29日进行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手术具备适应证,但存在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手术操作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等过失,术中出现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此前,家属对手术必要性提出质疑,并反映证据材料问题;另据公开信息,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调查。 原因:从医疗风险管理链条分析,该事件引发的争议集中在三个层面。其一,术前评估与告知的完整性。心脏射频消融属于常见介入治疗,但仍可能发生心脏穿孔、恶性心律失常、麻醉及围术期突发事件等风险。鉴定指出“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提示在术前沟通、风险提示、替代方案说明以及家属理解确认等环节存在缺口。其二,操作规范与谨慎注意义务。鉴定指出“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意味着在术中关键步骤的处置、监测、应急反应或流程执行上出现了可归责的不当之处。其三,跨科就诊背景下的诊疗路径衔接。患者最初因消化系统不适就诊,后进入心血管专科住院并接受介入治疗,诊疗路径的转折更需要基于充分检查、综合评估与风险分层,做到“必要性说明充分、指征把握准确、患者选择清晰”,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与冲突。 影响:此类事件对医患双方和医疗体系均带来多重影响。一方面,患者死亡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医疗损害赔偿与责任认定成为后续处置焦点。院方通报称双方已多轮协商,但因家属提出的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而未达成一致,表明争议已从医学责任延伸至法律适用与赔付预期。另一方面,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对医院公信力和区域医疗形象带来压力,也容易引发公众对介入手术安全性、知情同意真实性、病历资料规范性的担忧。再次,若涉及证据材料争议并进入刑事立案调查程序,将深入凸显病历管理、质量控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对策:妥善处置此类事件,需要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与以患者为中心原则同步推进。第一,依法推进鉴定结论落实与赔偿协商。医疗损害赔偿应以法律规定、鉴定结论与证据材料为基础,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分歧,避免情绪化对立扩大化。第二,完善知情告知的可核查机制。应在制度层面细化告知内容清单、关键风险提示、替代治疗方案说明和沟通记录留存,推动“告知到位、理解到位、签署到位”,减少形式化签字。第三,强化介入手术全流程安全管理。围术期风险评估、麻醉与监护标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术后复盘与并发症上报,都应纳入质量管理闭环,并以真实案例推进改进。第四,规范病历与证据管理。病历资料是医疗行为的核心证据,必须做到客观、及时、完整、可追溯,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不规范记录。第五,建立更有效的医患沟通与纠纷化解通道。对重大不良事件应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尽早进行信息披露、家属沟通、第三方调解介入,降低矛盾升级风险。 前景:从通报表态看,院方已承认承担主要责任,并表示将以此为鉴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下一阶段,案件能否依法妥善解决,取决于三个关键点:相应机构调查结果是否清晰、责任边界与证据链是否完备、赔偿协商能否回到法定框架内进行。同时,更值得关注的是制度层面的纠偏与补短板——以个案推动风险告知、操作规范、病历管理与纠纷调解的系统优化,才能让“每一次事故鉴定”转化为“每一次安全改进”。
医疗安全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健康,容不得任何懈怠。这起事件中,医院的主动承认错误和积极配合调查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要从中汲取教训,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当以患者安全为首要目标,医护人员应当以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全社会应当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患者获得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