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显示该省正通过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该政策直面政府投资基金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现实瓶颈,旨在提升基金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基金在带动地方投资、撬动社会资本上作用明显,但实践中也暴露出投资周期偏短、风险容忍度偏低、市场化运作不足等问题。尤其在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时,“不敢投早、投小”的情况较为普遍。数据显示,陕西省创业投资类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投资占比不足30%,与沿海发达省份仍有差距。此次政策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上:一是投资方向更聚焦,产业类基金明确重点支持现代能源、先进制造等六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创业类基金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二是管理机制更贴合基金规律,提出放宽存续期、延长评价周期等差异化安排;三是风险管控更具针对性,提出“以丰补歉”机制,并建立容错免责清单制度,降低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后顾之忧。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将“耐心资本”作为重要导向,省级财政拟将早期科创项目出资比例提高至40%,较现行标准提升10个百分点。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家认为,这个设计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强化政府引导,有助于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正向循环。有关测算显示,新政落地后,全省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有望在三年内突破2000亿元,并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形成超万亿元的投资动能。从更高层面看,该政策与陕西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目标相衔接。通过更市场化的基金运作机制,既能巩固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也有望加快培育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链。西安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将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资金供给效率,预计到2025年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有望提高至35%以上。
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陕西此次出台的通知,围绕投资方向、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等关键环节作出优化,为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提升绩效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措施逐步落实,陕西有望继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增强科技创新动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支撑,也为各地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