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畜禽养殖在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粪污处理不到位、排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易在局部地区积累,表现为沟渠黑臭、异味扰民、水体富营养化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
近期,兴宁市纪委监委对部分养殖场排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周边群众反映沟渠异味明显减轻,相关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
这一变化,折射出当地以监督执纪推动生态治理向纵深推进的治理成效。
从问题端看,畜禽养殖污染往往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反复性高的特点。
一些养殖主体环保意识不强,设施建设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还田利用等环节存在短板;个别地方在审批、环评、日常巡查、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重发展轻治理”的惯性,导致整改不彻底、责任不闭环。
加之农村水系沟渠分布密集,遇到雨季或集中排放时,污染更易外溢扩散,形成“看得见、闻得到、投诉多”的民生痛点。
从原因端分析,生态环境问题的反复出现,往往不是单一环节失守,而是多部门职责交叉、监管链条较长时的协同不足。
一方面,畜禽养殖涉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等多个领域,信息共享不畅、联合执法不够、网格巡查不到位,会造成监管盲区;另一方面,少数干部在推进整改时存在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现象,影响政策落地和群众获得感。
正因如此,必须把监督嵌入责任落实全过程,以外部压力推动内部治理提质。
围绕上述难点,兴宁市纪委监委把群众反映作为“风向标”,紧盯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聚焦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工作中,当地探索“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方式,统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力量,成立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走访座谈、实地勘查等方式,重点核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排污口设置、环评及相关手续落实等情况,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据介绍,联合督查共下沉督查12次,走访企业及养殖场所等56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3个,形成“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问效—回头检验”的工作闭环。
在强化整改的同时,当地坚持动真碰硬,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对监管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分干部12人。
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释放出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零容忍”的明确信号,推动相关部门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治理”。
从影响端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污染整治有助于改善水体与空气质量,降低周边群众健康风险,提升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设施运维,可促进养殖业向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转型,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可持续的产业支撑。
更重要的是,治理过程中的制度完善与责任明晰,将为同类问题防反弹、管长远奠定基础。
为防止“整治一阵风”,兴宁市纪委监委坚持“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思路,针对专项监督和执纪问责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立完善《兴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巡查频次、问题处置流程和整改验收标准,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延伸。
从前景端判断,随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将更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既要靠一次次专项行动,更要靠常态化监管和市场主体自律。
下一步,若能在信息化巡查、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验收、群众监督渠道畅通等方面持续发力,并将监督执纪与行业规范、技术推广、资金支持等政策工具更好衔接,治理成效有望进一步巩固扩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
兴宁市纪委监委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的实践表明,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督执纪,既能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具体问题,又能推动制度完善和长效机制建立,从而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这种监督与服务相结合、问题解决与制度完善相统一的工作方式,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深化,为建设更加美丽宜居的乡村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