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具体做法

2月27日,应急管理部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具体做法。社会公众特别在意这些调查结果,大家想看看到底出了啥问题。《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里早就规定了要公开全文,特别是那些由国家层面牵头负责的重特大事故,现在已经全部给老百姓看了。可是地方上负责的事故,有的单位为了各种理由,该说的不说或者拖拖拉拉。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接下来要重点抓三件事:第一,对重大的、典型的事故给安委会挂个牌督办,不光要督促赶紧结案,还得盯着把报告及时发出来;对其他比较大的和一般的事故,就交给省级和市级安委会去办,谁负责谁盯着公开。第二,通过随机抽查和定期问问的方式去摸情况,要是发现没公开或者太慢了,马上提醒他们、通报他们。第三,把这事直接纳入中央的安全生产考核里去看谁干得好,给不公开的地方扣分;还要把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也放进后面的整改评估里看。另外一种情况也得防着点,有的地方把生产安全事故说成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件等别的名目,还有的不按规矩查或者查了也不对外说,这都算是造假;如果因为这样定性导致报告发出去后让人产生误解了,就会对牵头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