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国标公开征求意见:厘清边界严控添加剂,保质期最长不超12个月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国家标准层面对预制菜进行系统规范,预示着行业监管将继续细化和趋严。征求意见稿对预制菜作出明确界定: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可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可配或不配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该定义结合六部门此前对应的政策解读,并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理念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了预制菜的管理边界。值得关注的是,标准将四类食品明确排除在预制菜范畴之外。主食类食品因不具备菜肴特征被排除;净菜类食品仅经过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处理,未改变原料基本属性,仍属于食品原料;即食食品如预包装火腿肠、泡椒凤爪等开袋即食产品,不符合“需加热或熟制后食用”的预制菜特征;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本质上属于连锁餐饮内部的集约化加工配送体系,功能相当于门店自有厨房,因此也不纳入预制菜管理范围。标准起草专家表示,上述四类食品均有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管理和规范。在食品安全管控上,征求意见稿强化了对污染物和添加剂的管理。标准对预制菜中的铅、铬、苯并芘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提出明确要求,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尤其在添加剂使用上,标准作出更严格限制:明确不得使用防腐剂,同时要求尽量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控制可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强调“非必要不添加”。相关规定回应了公众对预制菜添加剂问题的持续关注。

作为连接农田与餐桌的新型食品形态,预制菜的规范化既关系行业健康发展,也关系食品安全底线。此次国家标准的推进,既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障,也为企业明确了合规要求与责任边界。下一步,如何在标准约束与产品多样供给之间形成更好的平衡,仍有赖于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持续参与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