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查处网红直播虚假宣传 责令整改并批评教育

近日,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当地一名网红在泰国带货直播中夸大宣传某款眼部精油功效,宣称使用后“7天年轻3.1岁”。经核查,该宣传内容缺乏科学依据,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关于不得误导消费者的对应的规定。 近年来,直播电商发展迅速,个别从业者为追求流量和销量,夸大产品功效甚至编造信息误导消费者。此类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事件中,涉事网红的宣传表述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容易误导消费者,影响其购买判断。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涉事网红存在违法行为,但能配合调查并主动说明情况,且系首次违规、影响范围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监管部门决定以教育整改为主,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但责令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并完成全面整改。 针对此类现象,专家表示,直播电商行业应完善自律机制,平台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商家和主播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监管部门也应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网络营销环境。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和监管能力提升,虚假宣传等问题有望更得到遏制。

这起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它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会结合具体情节依法处理——督促当事人整改。对网红主播和直播电商平台而言,这是一次明确提醒——诚信经营既是法律底线,也是长期发展的基础。只有守住宣传真实、规范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