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日前在记者会上深入阐述了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为下一步金融稳定工作指明了方向。
潘功胜指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在宏观层面把握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之间的动态平衡。
这一论述反映了对经济金融关系的深刻认识。
经济是金融的基础,经济领域的问题往往通过金融端口显现并向外溢出,与金融风险相互交织、彼此传导。
因此,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之策在于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促进金融稳定,而非简单地采取被动防守的态度。
在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央行明确了两个主要着力点。
一是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
央行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地方政府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引导其转型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同时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融资平台的流动性风险和利息负担。
二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
央行强调要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建立权责统一、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稳妥化解重点金融机构风险,严格防范风险外溢和道德风险。
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
在债券市场方面,央行将从宏观审慎角度监测评估市场运行情况,加强监管协同,及时弱化和阻断风险累积。
在资本市场方面,央行将会同证监会实施支持资本市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的作用,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此外,央行正在研究建立特定情景下对非银机构的流动性支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管理框架。
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地缘冲突和经贸冲突多发频发,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胀走势和货币政策调整仍存在较强不确定性。
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风险加剧,可能通过跨境资金流动、投资者预期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外溢影响。
央行表示将密切关注评估外部冲击影响,运用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政策工具,及时弱化和阻断风险传染,切实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
健全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是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央行将推进金融稳定法、人民银行法等立法修法工作,提高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实现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同时,从宏观逆周期和反传染视角,加强对主要金融活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风险处置的资源保障。
金融稳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宏观调控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以制度建设夯实底座、以协同处置疏通堵点、以工具创新提升韧性,既有助于稳住市场信心,也将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在复杂环境中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更可靠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