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意见》

把2026年2月13日定为了起生效的日子,《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意见》由山东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签发,发文字号为鲁发改能源〔2026〕109号。这份文件的目标是给绿色低碳先行区建设注入活力,它让电网项目得以快速推进,以便把新型电力系统搭建起来,从而为山东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文件涵盖了全省那些手续齐全的变电站和线路等基建工程。针对规划衔接、审批流程以及要素保障这几个关键环节,《意见》推出了不少突破性的举措。它强调各地要把电网规划放进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里,在搞地下管廊或保护文物这些专项规划时,必须给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腾出位置。已经批准的用地和通道,还会受到法律保护。为了让项目能顺利落地,符合条件的电网工程可以被列入省、市的重点名单里,这样新增的用地指标就能优先落实。对于占用线路的地方,文件不再要求办理征收手续了,而是让企业按照征地标准直接给权利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关于迁改工作,文件明确了“谁申请谁出钱”的规矩,也规定迁改工程不能降低技术标准和输送能力。简化审批方面,对于现有的变电站或者线路通道里的增容、改建项目,只要不占新地,就不用再跑文物保护这些手续了。地方部门还得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把主动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公安等部门也要出手打击偷电、毁电的违法行为,确保电网的建设和运行安全可靠。《意见》从202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它把高效、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带给了山东电网的高质量建设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