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审结环资一审案件119.2万件 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显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五年来,全国法院系统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司法保护作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刻内涵。 从审判数据看,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较"十三五"时期下降4.3%。此数据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案件总量的下降并非司法作用的减弱,反而直观反映出我国生态环保工作的显著成效。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收案量从2021年的3.6万件下降至2025年的2.4万件,降幅达32.6%,这充分说明通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和严格执法,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案件类型分布上,民事案件占比最大,达80.4万件,刑事案件14.1万件,行政案件24.7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这种多元化的案件结构反映了环境资源审判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既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责任追究,也包括民事权益的维护和行政行为的监督。 在污染防治领域,人民法院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些司法举措有效遏制了污染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在绿色转型上,人民法院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出台了司法服务"双碳"目标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理新能源、碳市场等涉及的案件,为产业绿色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些工作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对国家重大战略的主动服务和精准对接。 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人民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13.5万件,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有效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为了适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需要,人民法院着力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目前,全国已设立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和组织2400余个,1.6万名干警投身于环资审判工作。30个高级法院及兵团分院设立了环资审判庭,8个中级法院专设环资法庭,形成了覆盖广泛的专业审判网络。 审理机制创新上,全国1200余家法院实现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归口审理,破除了传统的分散审理模式,提高了审判的专业性和一致性。同时,人民法院完善了跨区域管辖机制,有效破解了生态保护中的跨区域难题。在配套制度建设上,人民法院建立了专家库,探索了技术调查官制度,有效解决了鉴定评估中的难点问题,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审判队伍。 这些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使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专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基础。

从百万量级案件审理到专业化审判体系逐步完善,中国环境司法正在不断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实践。这些数据背后,是司法机关对绿水青山的持续守护,也是法治力量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体现。面向未来,随着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加强,更加健全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将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