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桥信息财务造假案处罚结果公布 公司及8名高管受罚并禁入市场

近日,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748.BJ)披露,已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方式包括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导致涉及的财务数据被人为抬高。监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部分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问题层面看,本案关键在于公司以不真实的业务安排影响收入与利润确认,直接触碰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底线。经查,公司2023年、202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10.71%;分别虚增利润1530.71万元、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103.50%。利润端虚增比例明显偏高,相关行为对投资者判断公司经营质量与持续盈利能力具有较强误导性。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原因层面分析,财务造假往往不是单一环节失误,而是公司治理、业绩压力与内控执行不到位叠加的结果。一上,公司于2023年8月北交所上市后经营数据波动明显。更正后数据显示,2023年营收2.22亿元,同比下降22.43%;归母净利润954.58万元,同比下滑73.96%。2024年营收、归母净利润继续分别下降3.31%、61.01%。在业绩下行背景下,部分主体可能产生通过“做厚报表”稳定市场预期的动机。另一上,公司主营交通领域的信息化产品与解决方案及运维运营服务,业务与项目建设、交付验收、进度结算紧密相关,若合同管理、收入确认、项目核算等关键环节把控不严,容易滋生以不实合同、虚构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冲业绩”的风险。此外,监管通报涉及多名管理层及业务、财务相关负责人,说明问题可能贯穿业务端、财务端和信息披露端,折射出内部制衡不足与合规文化薄弱。影响层面看,首先是对投资者信心与市场秩序的冲击。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运行基础——虚假记载会扭曲定价机制——损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环境。其次是对公司经营与融资能力的反噬。除行政处罚外,北交所同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等处分,后续再融资、业务拓展、重大项目合作、银行授信诸上,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与更高的信用成本。再次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开资料显示,路桥信息为厦门市国资委最终控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背景并非“天然免疫”,社会公众对其规范运作、风险防控与责任担当期待更高,财务失真也更容易引发对治理有效性与内控体系的追问。对策层面,监管处罚表达出明确信号: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零容忍”,对“关键少数”从严追责。本案中,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及相应机构负责人等8人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至35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155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聪违法情节严重,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公告称,魏聪已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监管部门还对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1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下一步,公司需要三上开展实质整改:一是重塑收入确认与合同管理流程,围绕项目立项、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结算回款建立可核验闭环;二是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穿透性,对异常毛利、跨期确认、集中大额合同等风险点形成常态化预警;三是完善问责与激励机制,避免短期业绩导向挤压合规底线,同时提高违规成本与个人责任可追溯性。前景层面,路桥信息业务覆盖轨道交通、智慧停车、公路与城市交通等领域,行业仍处于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阶段,但企业能否把握机会取决于治理修复与经营回归真实能力。公司财报信息显示,受政策变动及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建设项目出现延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4191.83万元,同比下滑54.27%,归母净利润亏损3501.06万元。另据公司披露,部分募投项目因市场原因延期至2027年底,其中智慧停车运营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投入进度仅为9.49%。上述数据表明,企业面临的不仅是合规整改压力,还包括项目推进、现金流安排与商业模式兑现等现实挑战。短期内,合规整顿、管理层调整与信誉修复将占用公司主要资源;中长期看,只有在真实、可持续的经营基础上,通过提升项目交付质量、优化成本结构、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和存量运营,才可能逐步修复市场信任并恢复增长动能。

路桥信息财务造假案件是一例典型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件。其严重性不仅在于虚增利润,更在于动摇信息披露制度基础,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提示上市公司应将合规经营置于首位,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对监管提出要求:持续强化监管与执法,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信心。对国有上市公司来说,更应发挥示范作用,树立诚信经营的标杆,而非成为反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