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是离婚了,孩子的压岁钱到底该谁管?这事儿最近成了大伙儿都爱议论的话题。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长辈给孩子压岁钱就是为了图个吉利,给孩子带来好运。可是当家庭关系生变,这钱到底该归谁打理,往往就变成了一桩难事。前两天,北京平谷法院刚好就把这样一起离婚官司给办了,把压岁钱的归属和大人该怎么管都给讲清楚了。 事情得从2015年底说起,刘女士和岳先生经人介绍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还生了个女儿叫小琳。本来日子过得挺红火,没想到后来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合,从2024年起两个人就开始分居了。女儿小琳一直跟着妈妈刘女士生活,现在也在幼儿园上学。今年年初,刘女士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就把岳先生告上了法院,想让法院判他俩离婚。 她提出的要求挺简单:孩子归自己带,岳先生每个月出1800元抚养费。另外她还专门提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想把岳先生手里存着的4.2万元压岁钱要回来给自己保管。那笔钱其实是亲友们送给小琳的压岁钱。岳先生倒是同意离婚,但死活不肯交出那笔存款。 他也承认这笔钱确实是亲友送给女儿的,但他的理由听起来挺荒唐——说自从2024年分居后就一直在用这笔钱过日子。刘女士一听就急了,她说自从分居以来大家就各过各的,哪还有什么共同的家庭开销?岳先生没权利随便乱花女儿的钱。 法院经过审理觉得这两人的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了,所以同意他们离婚。再看孩子这块儿,小琳年龄还小还在上幼儿园呢,平时也一直在妈妈身边生活。从生活习惯和环境稳定的角度出发,还是判给刘女士直接抚养比较合适。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院直接就定下来了每月1800元的标准,一直给到小琳满18岁为止。 最后关于那4.2万元的压岁钱也有了定论:亲友送的东西是给小琳个人的财产,岳先生无权随便处置。既然那笔钱还在他手里存着呢,那就必须得返还给刘女士去代为保管。这份判决书现在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