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医药购销和集中招采是保障群众用药用耗、控制医疗费用的关键环节,但部分地区和领域仍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虚假报价、合同履约不到位、配送保障不足等不规范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也可能抬高交易成本、影响临床供应稳定。对失信主体进行公开披露并实施分级惩戒,是维护招采秩序、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 原因: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价格治理,交易环节更加透明、规则更细,企业在报价合规、合同履约、渠道管理诸上的责任边界也更清晰。一旦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违背招采规则的行为,其影响会通过多省联动采购、跨区域配送和医疗机构使用迅速放大。同时,医药市场主体众多、产品结构复杂,单一处罚方式难以形成持续震慑,亟需通过信用体系把“事后处罚”延伸到“事前约束”和“全流程管理”。 影响: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153家企业名单,涵盖“严重(失信)”和“特别严重(失信)”两类等级,传递出以制度化方式强化行业治理的清晰信号。对“严重(失信)”企业,处置主要聚焦涉案产品,可能面临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等资格;对“特别严重(失信)”企业,处置范围更广,可能被取消其在涉及的省份的全部产品挂网与配送资格,并对涉案产品实施全国范围限制。这将直接影响企业在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体系中的准入和业务连续性,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合规经营、真实报价和稳定履约。对行业而言,信用惩戒与招采规则衔接,有助于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竞争环境,推动资源向合规、质量可靠、供应稳定的企业和产品集中。 对策:一是提升分级处置的可预期性和一致性。国家医保局明确将按信用评级采取提醒告诫、风险提示、失信信息披露,直至限制或中止挂网、投标、配送等措施,强调处罚与行为程度相匹配、处置更精准。二是推动裁量规则平稳切换并落地执行。自2025年三季度起,失信等级评定依据2025版裁量基准执行;此前按2020版基准形成的失信等级在有效期内继续公布直至清零,以保持政策连续性和执行严肃性,避免衔接期出现断档。三是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招采、医保、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是提升失信治理效率的关键;同时要兼顾供应保障,对临床必需且短缺风险较高的产品,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做好替代供应和应急预案,避免处罚引发断供风险。四是引导企业完善内控合规体系。企业应在营销合规、招投标管理、价格与费用管理、供应链与配送管理等环节补齐制度短板,通过第三方审计、人员培训、关键岗位轮岗等方式降低违规风险。 前景:随着集中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及医药价格治理持续推进,信用约束将更深嵌入招采全流程,失信成本更高、外溢效应更强。可以预期,更公开透明的信用评价与处置机制将继续改善市场生态,推动行业从“拼渠道、拼灰色成本”转向“拼质量、拼效率、拼服务”,也将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群众获得可及、可负担的医药服务提供更可靠的制度支撑。
医药行业信用监管直接关系群众用药用耗和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开披露并分级惩戒失信企业,既是对违规行为的明确处置,也是在为行业划清规则边界、树立合规导向。在医保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只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治理协同性并守住供应底线,才能更好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