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最近有个事儿特别有代表性,讲的是一个叫章某的外籍人员,因为没注销国内户籍还超期留着工作,结果被警察依法处理了。法院最后也说了,一旦加入外国国籍,中国这边的公民身份就自动没了。这人原本是中国人,后来入了新加坡籍。按理说,他入了新国籍,就得赶紧把在深圳的户口给销掉。可调查发现,他一直拖到2023年3月才注销这个户口。 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那时候他就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挣钱了。等到了2018年5月,他以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把户口迁到了深圳。到了2020年2月,他拿着新加坡护照和Q2字(也就是短期家庭团聚)的签证回深圳。这签证到期后他没走,还在当年7月用新加坡公民的身份去申请了签证延期。结果相关部门一看,发现他的深圳户口到现在还没注销。 警察查了他的出入境记录,好家伙,从他拿到新加坡护照开始到现在,他光进进出出中国就有187次了。这些事儿都表明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是新加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和新加坡两边都不承认双重国籍。记录显示章某在入籍新加坡的时候就跟那边签了放弃中国国籍的声明。所以在法律上,他只能算是新加坡籍公民了。他要是在中国待着、工作,就得遵守咱们的出入境和劳动管理规矩。 拿着短期签证进来了却逾期不走,还没有工作许可证就去上班,这直接破坏了国家的正常秩序。所以警察最后对他合并罚款还拘留了。他不服气去复议了一遍,结果复议机关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处罚决定。 这个案子把国籍跟户籍的关系说得很清楚:入了外国籍就没中国国籍了,国内的户口也得跟着注销。如果还保留着那个没用的户口,会搞乱管理也会让人犯错。 这事儿给大家伙提了个醒:一旦你拿到外国护照就等于把中国国籍丢了;你要是想在中国打工干活得先办合法的工作许可;法律这东西就得有尊严地执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