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呢,又能怎?”版权保护这事可不能全指望单依纯他们去道歉。前阵子,歌手单依纯在商演时没打招呼就唱了李荣浩的《李白》,这下闹大了。李荣浩直接指责说,他早通过邮件“明确婉拒”了对方的翻唱申请,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都没给授权,结果她还是唱了。面对质问,单依纯赶紧发文道歉,说这事是主办方全权负责的,自己当时没注意到没签合同。她还说愿意承担所有费用和赔偿,以后不再唱这首歌了。李荣浩听了回了一句:当初要是为了钱我就同意了,这火气看来还没消呢。网友们多数都挺理解李荣浩的反应,也觉得单依纯这解释没什么说服力。 大家都觉得,出道这么多年的人了,上台前把歌的版权弄清楚是基本职业素养吧?一句“疏忽”就把锅甩给主办方,太像借口了。如果真的明知没授权还唱,用“嚣张”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她怎么敢这么嚣张?可能是觉得就算被追责也能扛得住代价吧。就像她以前改《李白》时加的那句魔性念白:“如何呢,又能怎”。这明显是对外界不在乎的态度,她的粉丝很喜欢。这种“无所谓”要是用来回应世俗眼光挺酷的,但要是用来漠视别人的权利就不对了。 从“洒脱”到“我先唱你随意”的蛮干,她已经跨过红线了。当这种态度用在侵犯别人权利上,就不再是年轻人的叛逆精神了,而是挑战法律底线。这种态度不但不值得追捧,还得受到惩罚和唾弃。 为啥“单依纯们”敢乱来?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侵权了也是“如何呢,又能怎”,违法成本太低。一场演唱会能赚几千万呢?被侵权的人能拿到多少赔偿?按照法律规定要看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计算。但实际操作中很难把一首歌的收益单独算出来。法定赔偿额通常比艺人赚的少得多。 你看看现实里有没有人因为赔偿觉得吃亏的?根本没听说过。当侵权代价低于守规矩的成本时,理性选择自然是违规。这不是道德问题,是制度设计有问题。 李荣浩这次不接受赔偿就戳中了这个痛点——如果接受了赔偿就是进入了那种“侵权—道歉—赔偿—翻篇”的恶性循环;如果不接受好像确实是“如何呢,又能怎”。 他想用个人反抗告诉行业:有些红线不是花钱能碰的。但客观环境让他为难了。要想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光靠个人不行得靠制度来提高成本。 有三个办法可以试试:第一是搞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恶意侵权的罚得更重;第二是把侵权记录纳入演出审批考量;第三是明确艺人的最终责任。 版权就是创作者的命根子啊!保护它才能让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这个话题还能引申到整个知识产权领域。无论是科技专利还是文化版权都是国家创新的根基啊! 单依纯的事最后总会过去的。到底是成为提高保护水平的转折点还是继续恶性循环?这取决于我们怎么选。不管怎么说有一点很清楚:好的环境得靠制度管人不敢越线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