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新型网络犯罪日益呈现跨境化、链条化特点。最高检披露数据显示,“开盒”(人肉搜索)及“社工库”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从信息窃取、倒卖到实施的完整黑灰产业链。,检察机关2023年1至11月受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虽同比下降63.4%,但犯罪手段更为隐蔽,部分案件涉及境外通讯工具与暗网数据交易,给侦查取证带来新的难题。 以本次通报的赵某、成某某案为例,犯罪团伙依托境外加密通讯平台搭建起3万人规模的传播渠道,非法获取包括户籍、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并炮制诽谤文案诱导网络暴力。该行为不仅导致两名受害人出现抑郁症状,还造成非法信息被大量传播,社会影响恶劣。案件也暴露出三个突出问题:境外技术工具被犯罪滥用、网络平台监管存空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 检察机关探索形成三上应对举措:技术层面建立电子数据审查室,提升证据固定与审查能力;机制层面会同网信、工信等部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渠道;法律适用层面继续明确“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定罪标准。北京海淀区检察院通过引导公安机关溯源5名关联犯罪嫌疑人,实现对有关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同步发布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量刑标准,将“诱导网络暴力”“跨境数据非法传输”等新情形纳入从严惩处范围。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同比下降20.7%,反映出综合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专家同时提醒,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犯罪手段可能加速迭代,需要前瞻完善跨境司法协作机制和技术反制能力。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个人信息也不是可以随意交易、拼接、曝光的“流量筹码”;对“开盒”“社工库”等乱象保持持续高压,既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对清朗网络生态的必要维护。面向未来,坚持依法惩治与源头治理并重、技术治理与社会共治联合推进,才能让数据流转有边界、网络发声有底线,让群众在数字生活中获得更真实、更可持续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