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被老公怀疑出轨,闹着要打胎,为了稳住局面,公公老唐给儿媳妇转了650万购房款。结果呢,两人闹离婚时,老唐又把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这个事儿最近闹得挺凶的,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时间拉回到2020年12月,小唐和小谢结婚了,老唐给儿子准备了一套价值千万的婚房。可结婚几年后,小谢怀孕时发现老公隐瞒婚史,老公还多次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两人矛盾爆发。结果呢?亲子鉴定显示孩子是老公亲生的。不过愤怒的小谢还是要把孩子打掉再离婚。老唐觉得儿媳妇受委屈了,在2023年4月到6月期间,分三次给小谢账户转了合计650万元购房款。小谢用这笔钱买了徐汇区一套学区房,写在自己名下。2023年6月小谢生下孩子,9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这次诉讼当中还包括借条证据这个事儿。 婆婆公公觉得儿媳给气坏了才会打孩子的主意啊。说借钱是跟儿媳打过招呼了吗? 然后老唐就把这对小夫妻告上法庭要回购房款。(这里补充借条是儿子小唐签的哦) 小谢则反驳说这笔钱是公公为了补偿她而给她的赠与啊。 更何况借条没有她的签字啊。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笔钱只能算个人债务呢。 那什么样的债务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中国民法典规定三种情形算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种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经过这次诉讼呢,老唐要求把钱要回来的请求被驳回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