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创新用地用林融合审批机制 打造全国县级行政审批改革标杆

长期以来,建设项目在用地审批与用林审批之间往往存在“多头跑、重复报、等待长”的现实问题:企业需要分别对接自然资源与林业等部门,准备两套材料,流程上又多为串联推进,任何一个环节滞后都可能造成整体延误。

尤其在县域项目中,资金、工期与土地要素配置的矛盾更为突出,审批效率直接影响项目落地速度与发展预期。

造成上述问题的关键原因,首先在于职责分割带来的制度性摩擦。

用地与用林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核规则与时限要求,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导致材料标准不一致、审核口径不统一。

其次在于流程设计偏“先后串联”,缺少跨部门的统一调度与节点管控,企业在窗口之间来回奔走,既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容易形成“谁都在办、但没人统”的管理空档。

再次,基层在具体执行中往往缺少一套可操作的融合指南,项目材料反复补正、踏勘多次开展等现象容易发生。

针对这些痛点,长沙县自2025年初省级试点启动以来,探索推动用地用林审批融合,核心在于以机制破壁带动流程再造、以标准统一支撑协同运行。

改革后,在政务服务中心形成“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申报、一次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实现用地与用林事项同步受理、协同审查、联动推进,努力让企业“少跑路”、让部门“多跑腿”。

从影响看,这一改革至少带来三方面变化。

其一,审批链条由“分散管理”转向“闭环管控”,通过统一受理入口与节点调度,减少重复申报和无效等待。

其二,项目服务从“企业自我协调”转向“部门协同供给”,在项目选址论证、征拆协调、报批审查等关键环节形成一体化推进机制,提高一次性通过率。

其三,规则口径更清晰,统一申报指南与审核标准,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项目单位在前期准备阶段的试错成本,进而促进投资落地和产业导入。

长沙县的做法体现为“机制+流程+服务”的组合拳。

一是设立县级用地用林报批工作专班,将招商选址、征拆协调、报批审查等核心职能整合到同一工作体系中,避免多头管理与重复调度。

二是建立统一标准体系,通过明确材料清单、审核要点、办理时限等,破解“标准不一、要求各异”的堵点。

三是推行专班专人包联企业的一对一服务,从项目选址到批后监管提供全流程跟踪,增强政策可达性与服务确定性。

四是依托省级业务融合平台推动流程并联,将原本串联的用地、用林审批改为同步启动、协同推进,围绕“一次踏勘、一次上报”重塑流程,形成联合选址、一次告知、统一公告、组卷上报等工作框架,实现资料共用、环节合并、信息共享。

实践成效在具体项目中得到体现。

以2025年第九批次建设项目为例,从3月中旬启动选址论证、3月28日完成勘测定界、4月17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6月12日开展报批踏勘,到7月11日取得用林批单、10月28日获得用地批复,项目在专班全链条管控下有序推进,体现出融合审批在减少重复环节、压缩等待时间、提升协同效率方面的现实价值。

面向下一步,县域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仍需在“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上下功夫。

一方面,要在严格依法合规前提下持续优化标准体系,强化对林地审核时限、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制等底线要求的刚性落实,避免“提速”与“失范”相互叠加。

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支撑能力,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逐步实现关键节点可追溯、风险提示可前置。

与此同时,还需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把企业满意度、一次性通过率、补正次数、平均办理时长等纳入量化指标,推动改革从“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供给”。

长沙县用地用林融合审批改革的成功实践,不仅是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更是新时代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的生动体现。

这一改革样本的推广应用,将为全国县级政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重要借鉴,推动形成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