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门店被曝“鸭肉充牛肉”引监管连夜排查,连锁麻辣烫品牌启动停业整顿与解约处置

一、问题曝光:食材标注混乱,以次充好现象普遍 据福建广播电视台消费维权栏目调查报道,知名连锁餐饮品牌刘文祥麻辣烫在福建厦门、漳州等多地门店存在食材以次充好、标注严重失实的问题。

调查显示,该品牌多家门店将"肥牛卷""喷火牛扒""麻辣肉片"等菜品在外卖平台上标注为牛肉或猪肉,而实际产品包装袋上的配料表清晰显示主要原料为鸭肉。

厦门一家门店的店员在顾客询问时明确表示所售为牛肉,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漳州一家门店店员向顾客介绍多款食材时,同样以猪肉、牛肉等名称进行描述,经记者核查配料表后发现,上述食材主要原料均为鸭肉。

更为混乱的是,同一款蚝油肉片在不同外卖平台上竟分别标注为鸡肉和鸭肉,标注口径前后不一,显示出品牌在食材信息管理上存在系统性漏洞。

部分门店在被记者当场指出问题后,店员口头表示将如实告知消费者,但随即对新进店顾客继续沿用原有误导性说辞,整改流于形式。

二、原因分析:利润驱动下的成本替换 从供货端来看,问题的根源在于原料成本的巨大差距。

据涉事门店供货商透露,该品牌门店采取自主采购模式,纯牛肉卷市场采购价约为每斤28元,而鸭肉卷仅需每斤7元,两者价差悬殊。

部分加盟商为压缩成本、扩大利润空间,选择以低价鸭肉替代牛肉,并通过虚假标注掩盖实情。

值得注意的是,有涉事门店店员在被追问时坦言:"牛肉都三四十元一斤,我们才卖二十元一斤,你觉得可能是纯牛肉吗?

"这一表述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部分经营者对此类行为的习以为常,以及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

在加盟连锁模式下,品牌总部对各门店的日常经营管控存在明显不足,为上述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空间。

三、影响评估:消费者权益受损,品牌公信力受挫 涉事门店外卖月销量均达数千单,意味着受影响消费者数量可观。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购买牛肉的价格购入鸭肉制品,实际利益受到直接损害。

从法律层面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指出,涉事门店的行为涉嫌同时触犯三项法律。

其一,以鸭肉冒充牛肉销售,属于典型的经营掺假掺杂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其二,故意向消费者告知虚假食材信息,隐瞒真实原料,致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支付高价,涉嫌构成消费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三,在商品宣传中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

余昊律师还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已明确规定,以鸡肉、鸭肉等为原料冒充牛肉、羊肉等肉类销售,应认定为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结合本案涉事门店月销量较大的情节,相关行为或已达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各方回应:监管介入,品牌方启动整改 3月14日晚,福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刘文祥麻辣烫相关门店展开突击检查,部分涉事门店已被责令立即整改。

当地监管部门表示,将对以假冒真、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对辖区内所有连锁门店开展全面排查。

品牌方工作人员回应称,媒体所报道的情况系个别门店存在,总部已要求相关门店停业整顿,并对部分加盟商终止合作合同。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品牌每年均会对全国数千家门店开展巡查工作。

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接线人员亦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网络信息,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前景研判:加盟模式监管亟待强化 此次事件再度将连锁加盟餐饮品牌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推至公众视野。

在加盟扩张模式下,品牌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的权责边界模糊、日常监督机制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频发的重要制度性原因。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相关违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5至3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可处违法所得1至10倍罚款或50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处罚力度对违规经营者具有较强震慑意义。

食品安全无小事,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刘文祥麻辣烫事件不仅暴露了个别商家的逐利心态,更反映出餐饮行业在快速扩张中管理滞后的普遍问题。

唯有将消费者权益置于首位,通过法律严管与企业自律双管齐下,才能重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