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不能成为暴力的借口也不能当去杀人的理由

事情发生在辽宁阜新,当地的一个法院就出了一个大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杀人案作出了判决。这件事起因是情感纠纷,结果把一个男人逼得拿刀去伤人。刘某和吴某曾经同居了八年,在这段时间里,吴某给刘某买了不少东西,还登记在了刘某的名下。后来两人分开了,吴某就去找刘某要回那些财物,结果一直没有如愿。今年1月份,吴某找到刘某的时候,发现她跟一个叫张某的人在一起。这里头有个巧劲儿,张某还是吴某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认识的朋友。这多重关系叠加在一起,把吴某的情绪给刺激得特别强烈。 在接下来的一次吵架里,吴某拿着刀往张某的胸口刺过去,结果把张某给弄死了。事发后吴某没跑,直接去公安局自首了。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吴某因为情感和经济上的矛盾持刀伤人要害部位,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这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成立。法院在量刑的时候考虑了几点:第一这事儿是因为感情闹出来的,不是事先谋划的那种恶性犯罪;第二吴某主动投案了还老实交代了罪行;第三他以前还偷过东西进过监狱。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给了吴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其实这事背后反映了好几个社会问题。不少人遇到纠纷不知道找正规渠道解决,特别是在恋爱分手的时候财产方面约定不清楚容易出乱子。还有就是有前科的人重新融入社会挺难的,要是没人好好引导很容易再犯错。最后就是有些人控制不住情绪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矛盾。这就说明光靠法律不行还得加强心理疏导和法治宣传。 这份判决书就是在告诉大家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不行得把住法治这道关口。以后要想预防这种事发生就得多管齐下:一是多宣传法律知识教大家怎么打官司;二是帮刑满释放的人重新融入社会别再违法;三是社区要早点介入家庭矛盾别让小纠纷变成大命案。 总之这个判决给了社会一个提醒:情绪不能成为暴力的借口也不能当去杀人的理由。大家得在法律框架里好好处理纠纷用理性代替冲动这样才能少点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