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春节前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收缴非法爆竹27500余件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高发期。泸州市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显示,当前非法烟花爆竹流通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据警方通报,自春节前夕至2月21日,全市已办理有关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94件,收缴非法产品数量达2.75万件,这个数据反映出部分地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问题依然突出。 从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违法手段呈现隐蔽化特征。江阳区警方在某医院地下车库查获无资质运输车辆后,顺藤摸瓜在某小区发现周某非法储存的595件烟花爆竹;合江县警方则在村民住宅内起获1031件非法储存物。这些案例表明,违法者正通过利用民用场所、医疗设施等非传统仓储地点逃避监管。 此类违法行为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人员密集区域非法储存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龙马潭区查获的1052件非法运输产品,以及古蔺县民房内发现的大量储存案例,都暴露出监管链条存在的漏洞。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拘留,反映了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针对当前形势,泸州市公安局强化了源头管控措施。除加大执法力度外,特别要求零售点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规定,包括禁止"下店上宅"经营、超量储存等行为,并须落实专人值守、控制人流等防范措施。这种"打防结合"的治理模式,有助于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监管技术手段的升级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未来烟花爆竹非法流通空间将更压缩。但同时也需注意到,部分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仍是监管薄弱环节,需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群众举报奖励等方式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烟花爆竹管理既关乎年俗体验,更关乎生命安全与城市治理水平。对非法运输、储存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是对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安全守护。只有监管部门依法严管、经营主体规范自律、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并自觉守法,才能让节日的热闹与安全同在,让“烟火气”始终行走在法治与秩序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