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80年,一位叫福尔德斯的英国传教士兼医生在日本生活期间,给英国的《自然》杂志投去了一篇文章,详细讲了指纹在抓犯人中的用处。1927年,德国的约翰逊·海因博士出版了一本《指纹鉴定》,这就把指纹破案的科学理论给立住了。中国古代也没有现代那种高精度的指纹识别技术,但是官府想出来了用指纹来辨认人的办法。 咱们先说说指纹到底是什么。它是胎儿五至六周时开始长的,等到第25周样子就定了。胎儿软软的肉长得比外面的皮快,就会往里缩出一道道皱纹来,这就成了独一无二的“指纹”。手上的纹路大致分“斗形”“箕形”和“弓型”三种,中国有90%的人是前两种。你要是不小心把指纹弄伤了也不用担心,等它好了还是老样子。全世界两个人指纹完全一样的概率极低,大约是1/150亿。 既然人的指纹一辈子都不会变,又是独一无二的,那古人让犯人签字画押就很有道理了。比如衙门里会把本地百姓的指纹登记下来,遇到案子就把现场提取的指纹和登记簿对一对。这就好比咱们现在的考勤打卡一样准确。 古代打仗也会用到这个东西。中国军队会给每个士兵做一个叫《箕斗册》的册子,里面除了写名字这些基本资料外,还会详细记录每个人手上的箕纹和斗纹。这样打仗的时候就能知道缺了哪几个兵了。 古装剧里常常演犯人投案了要画押或者摁手印,要是他以后再犯案不认账怎么办?官府只要把以前的签押拿出来一比对就能验证他是不是本人。所以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用指纹来证明身份都是非常靠谱的法子。 虽然那个时候的技术没法像现在这样全自动识别身份,但好歹已经开始研究怎么看分岔点、定位点和三角点了。这就好比咱们给东西贴标签一样方便。 现在咱们上班打卡、破案抓坏人、进出国门检查等等都离不开指纹识别技术。公司里上班要先录入指纹才能签到下班;警察叔叔破案的时候得在现场找线索对比指纹锁定嫌疑人;机场过安检也是先按一下手指就行。 总之从古代到现在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指纹这东西太难得了!要不是它长在手上这么随叫随到,咱们可能还得费劲巴力地想别的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