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4条措施力推影视产业升级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国有骨干企业

为深入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2个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系统部署了涵盖基础设施、人才培养、产业融合等2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标志着山东剧集产业进入集中发力、加速升级的新阶段。

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反映了山东省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的深刻认识。

作为传统文化大省,山东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强的产业基础,但与北京、上海等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相比,剧集产业在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仍有差距。

面对全球视听产业快速发展、内容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山东需要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和产业引导,加快补齐短板、做强优势,推动剧集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企业层面,该措施强调支持国有影视企业改革创新、做强主业,打造具有较强创新引领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企业。

这一要求明确了国有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地位,要求其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治理、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

同时,政策也高度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提出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和整合具备较强创作经营实力的民营影视企业和制作团队,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在产业链层面,该措施提出实施"影视基地三年提升行动""影视拍摄科技赋能行动""影视制作主体培育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鼓励影视基地和园区围绕剧集产业链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机结合。

这一思路体现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强调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引入先进技术、培育配套企业,形成从创意策划、剧本开发、融资制作、宣传发行到衍生开发的完整产业链,提升整体产业效率和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该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与国内头部平台、制作机构、先进技术公司的合作,吸引更多优秀企业、项目落地发展。

这反映出山东在剧集产业发展中的开放心态和全局意识,强调通过对外合作、引进优质资源,快速提升本地产业发展水平。

这一举措有利于山东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吸引全国优秀创意人才和制作机构汇聚山东,推动区域影视产业生态的完善和升级。

从更深层面看,山东此举也是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发展剧集产业,可以带动旅游、传媒、科技、教育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形成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同效应,为山东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增长动力。

推动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既是提升文化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以改革激发国企活力、以政策呵护民营动能、以科技赋能生产体系、以协同打造完整链条,才能让“作品质量、产业效率、市场活力”同向提升,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