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时代巨变下宗教如何回应国家危难与社会需求 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先后遭遇军阀混战、外侮入侵与民族救亡等多重冲击。动荡之中,传统寺院体系承受严峻生存压力:一方面,社会秩序破碎,民生困顿,灾荒与战乱频仍;另一方面,公众对宗教提出新的期待,希望其从偏重个人修持,转向更具公共性的社会服务。,佛教界如何完成自我整合,如何把慈悲济世落实为可持续的组织行动,成为僧团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原因——个人经历与思想路径共同塑造其家国情怀 圆瑛法师(1878—1952,俗名吴亨春)早年家境清贫且幼失双亲,亲历人生无常,更容易体察民间疾苦。他少年攻读诗书,曾中秀才,具备较好的文化素养与文字表达能力,为日后动员僧俗、沟通各界打下基础。青年出家于福州鼓山涌泉寺后,他先后常州天宁寺、宁波天童寺等处参学,形成禅净并修的取向:既重视内在觉悟与自我省察,也强调以稳定、持久的信愿实践凝聚人心。思想与经历相互作用,使他更倾向于将宗教修行放在国家命运与社会痛点中加以观照。 影响——以组织化行动推动佛教参与救亡与社会治理的实践 民族危亡之际,圆瑛法师主张僧众同样承担社会责任,认为信仰不应回避现实苦难。九一八事变后,他倡议设立护国道场,发动僧众通过诵经祈愿、募捐赈济等方式支援救亡,并以公开文字表达忧患意识,推动佛教界形成更明确的社会关怀。抗战时期,他参与组织僧侣救护与难民收容等工作,在战乱环境下推动慈善与救护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佛教界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他也尝试通过宗教界交流发声反对侵略,对外揭示军国主义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增强了佛教界的国际沟通与道义表达。 在行业建设层面,他与近代佛教界人士推动团体化建设,曾参与发起全国性佛教组织并承担重要职务;新中国成立后又参与佛教协会创建对应的工作,为佛教界在新社会制度下实现依法依规的自我管理与对外联系,提供了组织经验与道德动员。1952年,他赴京出席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相关活动,体现宗教界人士以民间力量参与和平倡议的努力。圆寂前,他仍嘱托团结一致、积极参加爱国运动、致力和平事业,显示其对时代主题的回应并非一时之举。 对策——从个人德望到制度化机制,提升宗教界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性 圆瑛法师的实践表明,宗教界要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关键在三上:一是以共同价值凝聚共识,把爱国与护生济世转化为清晰可行的行动纲领;二是以组织化方式整合资源,建立救护、赈济、安置等可持续机制,避免停留在零散善举;三是加强文化与教育建设,通过经典阐释、公益实践与对外交流,提升社会沟通能力与公众信任。对当下的启示在于,宗教界参与社会服务应更注重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与专业协同,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在应急救援、社区关怀、心理抚慰等领域发挥更积极作用。 前景——在和平与发展主题下拓展文化交流与社会服务空间 当前,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文明交流互鉴不断加深。以圆瑛法师为代表的近代佛教界爱国实践提示人们:宗教的社会价值不仅在于安顿个体心灵,也在于推动向善、守望和平、增进团结。面向未来,宗教界可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参与公益慈善、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更拓展空间,并以更符合现代治理要求的方式,将慈悲精神转化为社会可感知的公共服务,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民间力量与文化智慧。
圆瑛法师一生跨越战乱与和平、动荡与重建,从个人修行走向社会担当;他的遗愿指向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宗教的力量不仅在于安顿人心,更在于把慈悲与责任落实为对国家、对人民、对和平的具体行动。在历史洪流中挺身而出、以行动回应苦难,正是他留给后人的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