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华法院“放水养鱼”化解合同纠纷

在2023年这个年份里,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放水养鱼”的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商贸领域的合同纠纷,给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基层样本。这起案件最初涉及到2023年7月发生的一笔装饰装修工程款项争议。彼时,当地一家商贸公司与设计公司签订合同装修超市,工程完成后双方因付款问题对簿公堂。经一审和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商贸公司需向设计公司支付26万余元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商贸公司未依判决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设计公司遂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场官司,五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没有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传统的强制措施。他们通过查控财产和实地走访摸清了情况:涉案超市在社区内服务周边居民,是许多人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法官分析道,如果简单查封处置超市,虽然能快速追回部分欠款,却可能让超市停业倒闭。这对员工失业和社区服务功能都是巨大打击,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五华法院执行局启动了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他们转而采取柔性策略进行协调疏导:一方面给商贸公司负责人严肃讲明拒不执行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设计公司沟通超市持续经营对还债的重要性。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了由商贸公司分期偿还全部款项的和解协议。 这个结果既让设计公司拿到了钱,也让商贸公司保住了生意和员工饭碗。回访显示首期款项已经按时付清,协议正在顺利执行中。五华法院的做法体现了司法力度与温度的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它的核心在于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代替简单粗暴的强制,用协调化解代替简单对抗。 此次执行实践超越了个案解决,展现了司法部门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担当与作为。未来推广这种柔性司法模式,对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