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省级城市更新试点 19个地区获批探索城市发展新路径

黑龙江省正处于城市发展的关键转折期。2月9日,省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召开会议,宣布全面启动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这既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际行动,也是资源型省份主动破解城市发展困局的探索。 当前黑龙江面临双重压力。传统产业转型与城市功能提升并行,老城区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同时人口结构变化对城市空间布局提出新要求。这样的背景下,实施精准、差异化的城市更新已成必然。 本次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19个市县,涵盖资源衰退型、边境口岸型、生态旅游型等多种城市类型。既有大庆这样的工业重镇,也有漠河这样的极地旅游城市,代表性广泛。这种分类施策的思路,有利于形成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解决方案。 试点工作将在三个上重点突破。制度创新方面,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产权改革;实施模式方面,试验"留改拆"并举的渐进式更新;资金筹措方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投入机制。省级层面除提供定额补助外,还将下放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等权限,为试点工作扫除制度障碍。 专家认为该举措将产生多重效应。短期可直接改善试点区域的居住环境;中期有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长期将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积累经验。将鹤岗等收缩型城市纳入试点,说明了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考量。 不容忽视的是,会议明确要求杜绝"大拆大建",要求各试点地区立足实际编制三年行动计划。这种务实导向表明,黑龙江正推动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省住建部门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对成效显著的试点经验及时在全省推广。

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旧城改造,而是以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与民生改善的系统工程。黑龙江以试点破题、以机制固本、以政策赋能,既回应了存量时代的现实需求,也为可持续的更新路径提供了实验场。未来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并重,推动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才能把试点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模式,让城市在更新中更宜居、更有韧性、更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