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日正式实施的《珠海市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来了,大家赶紧来看一下。为了加强水上安全管理,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这个《规定》。2026年4月2日,大家开始要遵守这个新规定了。这个新规和每个喜欢珠海的人都有关系。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这个新规的内容,咱们来快速了解一下它的要点。 这次出台的规定对珠海海洋发展很重要。珠海水域比较复杂,有很多“咽喉”水路;还有很多桥梁跨江跨海;靠近港澳地区,海上搜救和跨境游艇管理需要协作。经济发展也给水上安全监管带来了挑战,像无人艇、智能船舶和海上风电等新业态也不断出现。 这个规定能帮珠海建立起一个全面的海洋发展制度体系,还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保障水上安全。 这个《规定》分为五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安全保障、应急救助和附则等内容。 在这个新规里,咱们明确了谁来管和怎么管这个问题。 政府层面:明确了市、区政府和镇街要承担的责任。 部门层面:规定海事、渔业、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合作进行监管。 社会层面:强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还有明确提出“三无”船舶会面临全链条整治。对于没有船名船号、证书和船籍港的船舶,无论是用于捕捞、运输还是载客都有相应的查处措施。 乡镇船舶也有了新规定。规定把乡镇船舶分成涉渔、运输和自用三类进行管理;同时规定乡镇船舶需要镇政府编号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 这次新规还给新业态带来了新规则。像纯电池动力客船、清洁能源动力船舶以及无人艇、智能船舶等都有具体的监管要求和安全措施要求。 2026年4月2日起共同守护好珠海水域平安! 编辑:陈泳希、陈彦斌 二审:赵 京 三审:黄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