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资金被转移,受害者维权“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犯罪链条日益分工化、隐蔽化,受害资金往往在短时间内通过多张银行卡分散、转账、取现,形成“快进快出”的洗钱通道。
对不少受害群众而言,报案只是止损起点,能否追回被骗资金、如何尽快获得赔付,成为最直接、最现实的关切。
梅江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公安机关查明有受害人吴某2万元被骗资金流入犯罪嫌疑人王某账户,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以追赃挽损为切入口推动退赔,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原因:贪小利充当“工具人”,催生灰色资金通道。
据介绍,2024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向“上家”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取现、转移资金,并以“每过账1万元收取200元好处费”的方式牟利。
此类行为看似“只借卡、只取现”,实则为诈骗、赌博等上游犯罪提供了关键“出金口”,使非法所得迅速脱离监管视线,增加追查难度。
办案人员指出,一些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强,低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社会危害性,认为“自己没直接骗钱就问题不大”,最终沦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影响:对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信任造成双重冲击。
资金链条一旦跑通,诈骗团伙得以快速变现并继续实施犯罪,受害者损失扩大、追赃周期拉长,社会治理成本随之上升。
更重要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直接侵蚀群众安全感与获得感,影响正常金融秩序与社会信任。
此次案件中,受害人收到退款后致电表达感谢,折射出群众对“能否把钱追回来”的迫切期待,也提醒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要把群众利益放在更突出位置,推动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损失”的并重。
对策:以释法说理促退赔,以程序衔接提效率。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围绕退赃退赔开展工作:一方面,向王某充分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指出主动退赃退赔对于弥补受害人损失、争取依法从宽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其认罪悔罪、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联系受害群众,核实损失金额、收款账户等关键信息,耐心释法说明退赔流程与权利保障,消除受害人顾虑,全程跟进退赔手续办理。
在多方努力下,王某将2万元退赔款转入受害人指定账户并取得谅解,为后续依法处理奠定基础。
业内人士认为,追赃挽损成效既取决于证据链条的完整,也有赖于办案机关在法定框架内提升工作主动性、协同性。
对资金链犯罪,应更加注重从“人、卡、账、钱”四个维度穿透式审查,强化对银行卡出借、买卖、代刷流水等行为的规制,同时加强与公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提升对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处置效率。
前景:专项治理向纵深推进,资金链打击将更精准。
梅江区检察院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在反诈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能动履职能力,以更实举措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提质增效。
可以预见,随着对“跑分平台”“卡农”“取现团伙”等黑灰产的持续整治,叠加反洗钱、支付监管、涉案资金止付冻结机制的完善,资金转移链条将面临更高违法成本。
与此同时,普法宣传仍需前移:针对“借卡赚快钱”等常见诱导话术,加大警示力度,推动形成“不出借、不买卖、不代办”的社会共识,从源头减少可被利用的金融工具。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受骗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决心。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有效应对新型犯罪手段、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需要司法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梅江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将严格执法与司法为民有机结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