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快递代收被异化为涉诈洗钱“中转站”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持续翻新,从早期的“转账到个人账户”逐步向更具迷惑性的“对公账户结算”“平台化收款”转移。该案显示,不法分子盯上物流企业的代收货款业务,利用快递运单条形码、签收信息等环节,构造“真实物流外观”,掩盖资金性质与流向,实现赃款进入对公账户后再分层转移,增加侦查难度与追赃成本。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隐蔽分工,形成链条化协作 办案查明,2024年10月起,毛某某(另案处理)与身份不明的上游犯罪分子勾连,谋划利用代收货款模式转移非法资金。随后其武汉结识从事快递行业的严某某,以“无需垫资、按比例分成”等话术诱导合作。为规避风险并满足寄件实名、签约等要求,严某某又以高薪加分红方式招募曹某负责发货操作,并吸纳具备行业经验的方某某作为“名义负责人”,专门对接网点、签订服务合同,形成“对接业务—制作假物流—提供条码—对接上游—资金转移”的闭环分工。 从作案方式看,犯罪团伙在仓库内将多部二手手机打包贴单,寄递看似正常的实物快件,随后再安排领取代收货件,以此获取运单条形码并传递给上游。上游犯罪分子再通过非法渠道将条码信息包装成“订单/物流凭证”,诱导被害人按指令完成“签收操作”,使涉诈资金以代收货款名义进入物流企业对公账户,随后被分流至嫌疑人控制的个人账户。此类手法之所以得逞,一上是高收益诱惑刺激个别从业者铤而走险;另一方面是利用了物流行业链条长、环节多、信息流与资金流分离等特点,造成风险识别滞后。 影响——侵蚀行业生态,放大诈骗危害与治理成本 该案涉案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15日,严某某等累计接收非法资金573万余元、转移487万余元,严某某获利约80万元。涉案运单条形码关联20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诈资金16万余元。此类行为对社会和行业产生多重负面影响:其一,为电诈资金提供“合规外衣”,削弱群众对正规企业收款渠道的警惕,扩大受害面;其二,扰乱快递代收货款业务秩序,增加企业合规与风控成本;其三,通过“公司账户入金—个人账户分流”方式制造资金迷雾,导致执法司法机关取证、追赃、止付难度上升,延长被害人挽损周期。 对策——司法追责与企业风控并重,压缩“灰产”空间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开展退赃退赔引导。经沟通劝导,方某某亲属退赔被害人徐某2万元并取得谅解;曹某、方某某亲属分别代退全部违法所得,共计4.3万余元。同时,快递总公司因频繁投诉、退单发现异常,及时冻结涉案资金38万余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体现出企业风控“早识别、早处置”的关键作用。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严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曹某、方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冻结资金依法移交处理。案件传递出明确信号:以物流代收为名参与资金转移、提供关键工具信息或通道的,均将面临刑事追责。 从治理角度看,需深入推动“行业风控+部门联动+社会共治”。一是快递企业要强化代收货款业务的实名核验、异常订单识别与资金流监测,对“短期大量寄递—频繁退单投诉—收款后快速分散转出”等典型特征设置预警阈值。二是推动物流企业与反诈中心、银行机构建立更高效的止付、冻结、溯源协作机制,缩短资金在途时间窗口。三是加强从业人员法治培训与准入管理,对“名义负责人”“挂名签约”等灰色操作保持高压监管。四是面向社会强化反诈提示,提醒群众对“以快递签收验证、订单核验为由”诱导操作的行为保持警惕,遇异常及时报警。 前景——从个案办理走向机制治理,推动快递业健康发展 随着电诈犯罪持续向链条化、跨行业渗透演进,物流环节的“信息凭证”与“对公收款”可能被进一步利用。此案的价值不仅在于对涉案人员的惩处,更在于以司法案例促进行业完善规则、以企业风控阻断资金链条。可以预期,随着实名寄递、对公收款风控、异常交易监测等机制不断强化,快递代收货款等便民服务将更安全、更透明,犯罪分子借道洗钱的空间将被持续压缩。
快递服务具有商业信任,绝不能成为犯罪的工具;此案警示我们,任何以"代收""过账"为名的高收益背后都可能暗藏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