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物业公司搞事儿了,把市政道路圈起来当停车场收费,松岗街道办现在出来回应,

深圳宝安区有个物业公司搞事儿了,把市政道路圈起来当停车场收费,松岗街道办现在出来回应,说超出范围的那些设施已经拆了。大家最近都在讨论松岗街道广瑞街的通行问题。听说深圳市创盛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把广瑞街一段路围了起来,设了个红星港联住宅区停车场,收费300元一个月。 市民们都吐槽了,觉得他们侵占了公共资源。本来这个路段的交通就乱成一团糟,现在还要收费,搞不好还要影响大家通行。还有人觉得这个停车场收费标准太高了,300元一个月根本比周围贵太多。更过分的是,停车牌上面还写着“不负责车辆保管”,这明显是在推卸责任。 大家呼吁相关部门赶紧把这个圈起来的路拆了,让大家好走一点,也得把那个公司给处罚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城市道路是不能用来当经营性停车场用的。《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里也说了,经营性停车场得用物理围合的方式才能管理。 针对这些问题,松岗街道办给出了回应。红星港联住宅区那块地属于松岗红星股份合作公司所有,他们委托了创盛佳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停车。今年11月份的时候还拿了一个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不过那个公司这次是违规了,把没有征用过的广瑞街也给圈进去了。他们本来是想改善这个路段交通秩序和混乱的问题呢。 街道办也承认了这个错误,说是由于那些设施超出了范围,所以督促涉事的红星社区和红星股份合作公司把那些设施给拆了。1月4日那天这些东西就已经拆除完毕了。另外他们还说了一下关于收费问题的情况:这个停车场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跟周围差不多也就300元左右。现在已经在公示了所以没有问题。 其实这个事儿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一个挺典型的困境:一方面有些地方停车需求旺盛、交通秩序混乱;另一方面管理行为又不能违法违规侵占公共道路资源损害公众利益。从这个事件来看管理部门还是比较重视的也督促整改了。 不过大家还是有些疑问:审批监管做得怎么样?价格协商机制有没有?以后的监督工作怎么保证?我觉得市政道路毕竟属于公共资源啊,不能随便让商业行为给侵蚀了。 这个事件中那个公司虽然拆除了超范围设施但问题值得深思: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进啊!“治理”的举措不能偏离法治轨道和公共利益这两个根本坐标。 所以下一步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和公众监督这样才可以杜绝类似圈路收费的事情再次发生确保城市公共资源服务于民还给大家走的路。 怎么样平衡停车治理和道路公益这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