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稀土开发,外资企业却常常碰到麻烦

大家来聊聊马来西亚稀土开发的事儿。 说起来真是挺有意思,马来西亚把稀土这类关键矿产当成经济发展的重点了,还给它排在《第十三个马来西亚计划》里,和半导体、数字经济一块儿列为核心增长点。可真要搞起来了,外资企业却常常碰到个麻烦事儿。联邦政府定的大政策,跟各州政府具体咋执行的,经常搭不上调。有个跨国矿业公司的头头就吐槽说,“我们在彭亨州搞稀土分离项目,明明联邦工业部都给了支持,结果到了地方环境评估那一步,硬生生停了快两年。” 为啥会这样呢?根子还得去马来西亚那个联邦制的宪法里找。咱们就看那个1957年搞出来的联邦宪法第九附表吧,规定全国有13个州政府(不算那3个联邦直辖区)是独立管地盘和地下矿产的。采矿许可给不给批、开矿费收多少、环境标准定多严,这些权力全在州里手里;联邦政府呢,就管国际贸易、出口管制还有国家产业规划这一套。这就形成了“地方管资源、中央管贸易”的局面。 咱们对比一下半导体产业就能看出来差别了。半导体那一套主要靠联邦政府主导,而矿业开发还是在用殖民时期留下的老规矩——1966年的《矿业法》。这部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各州的自然资源是归州政府管的。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官员也说了,“我们每年也开两次联邦跟州的协调会,但真要到了具体项目上,各州还是按自己的想法来。” 这种治理结构带来的坏处还真不少。首先是审批时间拖得太长。澳大利亚有家矿业公司的数据显示,他们在吉兰丹州搞勘探许可审批,比原计划多花了18个月。 其次是合规成本变高了。不同的州对废水排放标准要求不一样,柔佛州跟霹雳州这两家的差距最大的有40%。 最关键的是政策让人摸不着底。这导致马来西亚在2022到2023年全球矿业投资吸引力指数里的排名掉了6个位子。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的数据也很能说明问题:2023年申请来投资矿业的外资钱袋子鼓了23%,可真正落地干活的钱袋子只涨了7%。特别是稀土项目这一块,转化率还不到四成。 所以就出现了一个“申请热、落地冷”的怪象,大家都在观望呢。 面对这些瓶颈,马来西亚的政府、商家还有学者都在琢磨对策。今年3月份,经济部牵头搞了个跨部门的矿产战略委员会。这回委员会的桌子上多了5个稀土资源州的代表。 他们想了一招叫“标准作业程序统一化”的改革,打算在保留各州审批权的前提下,搞一套联邦和州联合审查的机制。 有的州也开始主动找中央商量了。彭亨州今年初发了个《战略性矿产开发指南》,直接把联邦产业政策里的关键矿产名单拿过来作为地方优先审批的类别。砂拉越州则想出了个“资源开发伙伴计划”,让外资企业和州里的投资机构一块儿成立合资公司,用股权把政策绑得更紧一点。 业内专家说想解开这个结有三方面要注意: 一是宪法能不能改?现在有议员提议改第九附表呢,但得有至少三分之二的州议会点头才行; 二是过渡的时候能不能搞出点新花样?可以学学澳大利亚的“联邦-州资源合作委员会”建个常设机构; 三是利益咋分才合理?得让地方政府一直有钱拿才行。 短期内靠行政协调提升透明度会是主要办法。 长远来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里的矿产贸易规则要是落实得深了,再加上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的变动带来的机遇,很可能会逼着马来西亚加快搞矿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矿产资源开发里的中央和地方怎么配合好,这是好多联邦制国家都头疼的事。马来西亚的例子说明:当资源主权和产业主权不在一个级别的时候得搭个更有弹性的桥才行。 这事儿不光是关乎一个产业的发展效率,更是在考一个国家在全球化里能不能适应制度的变化呢!未来东南亚矿产开发的格局怎么变?可能会给大家提供一些新的参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