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在深圳光明区的马田街道,居民们因为网格员入户检查这事,心里是真不太舒服。原来啊,网格员本来是去敲门做安全宣传的,结果晚上来好几次,也没说清楚能不能进去,还对着屋里拍个不停。有个居民说,一周内都遇上三回了,生活都被打乱了。 其实啊,网格员是想帮大家防着点安全隐患,可这执行起来就出岔子了。为啥呢?主要是大家的权责界限没分清楚。网格员的工作就是服务和排查隐患,哪有执法权啊?可这一不留神,就容易把自己的责任给扩大了。再加上考核的时候光盯着“覆盖率”和“发现率”,工作人员为了达标可能就把方式方法给搞偏了。 这事儿直接伤到了居民好几项合法权益。咱们宪法规定住宅不受侵犯,民法典也管着隐私权呢。大晚上的去人家屋里检查,休息权也顾不上了。从治理上来说,虽然出发点是为了公共安全,可要是没个章法,不但治理效果出不来,还会让大家心里有怨气。 那怎么办呢?马田街道现在已经开了会要整改了,主要是培训一下网格员,规范入户程序和沟通方式。我觉得还得制度和技术两手抓。制度上要把入户的适用情形、时间限制还有居民同意这些东西写明白;技术上可以试试预约检查、发个电子通知或者让居民自己报一下情况。 未来网格化管理得守着法治底线才行。现在基层工作者跟老百姓打交道越来越多了,咱们必须得把程序正义和权利保障的天平给弄平衡了。以后得搞清楚啥是服务性走访啥是执法性检查,建立个权限清单跟负面行为清单。 只有把“以人为本”贯穿始终,才能在保障安全跟保护权利之间找到最好的平衡点。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可是个大窗口呢。这次事件提醒咱们啊,不管是出于啥好心干的活儿,都得在法律框架里办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光靠辛苦干活儿,还得有完善的法律、清楚的权责还有大家都知道的权利意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