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深化的背景下,跨国犯罪日益成为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近日表示,涉外检察体系和能力建设已成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跨国风险挑战中起到着不可替代作用。 当前,跨国犯罪体现为组织化、专业化、隐蔽化的特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走私等犯罪活动跨越国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秩序。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同时加大对跨境电信诈骗、赌博、洗钱、走私等跨国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 为提升涉外检察工作质效,检察机关建立了系统的业务指导和质量评查机制。通过对涉外刑事案件办理进行深度专项分析、质量评查,制定涉外案件管理办法,推进涉外检察"三个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都得到高质效办理。同时,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的合法权益,规范高效办理刑事司法协助事务。 国际司法合作是打击跨国犯罪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出访、接待来访等多种场合,推动重大复杂案件的磋商与合作。与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引渡等工作。同时加强与欧洲刑事司法合作组织的合作,主动走出去,赴泰国、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国,与当地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进行面对面商谈,积极破解刑事司法协助中的堵点难点,从源头上提高国际合作质效。 人才队伍建设是涉外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涉外检察理念和能力培养,举办最高检机关第二期涉外法治人才研修班、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期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累计培训涉外检察人才150人次。通过系统培训,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为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跨境犯罪治理是一场长期攻坚,需要法治体系持续完善与国际协作不断深化;最高检在涉外检察领域的制度建设、协作推进和人才培养,为筑牢跨境风险防线、保障对外开放大局提供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持续提升涉外检察治理能力,将成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全球合作信任的重要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