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书面合同,对方却赖账,只要没签书面合同,是不是就真的没法讨回尾款了?

大家常听说,有人干完活儿对方却赖账,只要没签书面合同,是不是就真的没法讨回尾款了?别急,东丽法院在2019年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某家公司帮另一家做了三个项目的安装,双方只在电话里说了按实际用工计价、完工就结账。等到工程完成,这家公司把发票开过去,对方财务却不认账,说没签书面合同,不肯付尾款。 这就导致了60003.75元的尾款一直拖拖拉拉没下来,施工方只能把对方告上法庭。庭审中,施工方拿出了不少证据:有一份虽然不是本案项目但能证明双方之前合作过的《电工施工合同》,还有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交易真实发生。更关键的是,他们提供了一张工地考勤表,记录了每天出勤情况,还有原公司员工的证言,证实口头约定的内容和考勤表上的记录是一致的。 被告一方试图用已付款的银行回单和发票证明钱已经结清了,但法院认为施工方已经按照对方要求完成了工作并交付了成果,这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考勤表和证人证言形成了证据链,足以说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被告虽然没签字书面协议,但也确实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不能因为没签字就否定全部债务。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60003.75元施工费。法律上这是有依据的:《合同法》第251条没规定必须签书面合同才有效;第107条明确了不管书面还是口头合同违约都要负责;第109条直接要求必须支付尾款。 所以大家要注意:口头协议虽然不是免死金牌,但也是救命稻草——前提是你得留得住证据。平时尽量让对方在邮件、微信里确认工作内容和时间;保留好考勤表、验收单等原件;关键岗位安排见证人,完工后及时索要书面确认。这样一来,即使只有口头约定,也能让法院看到事实关系,把辛苦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