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晞专栏】“三方协议”,让应届生心里发毛

话说到这儿,我们得先看个事儿,2024年开始,有个怪现象让很多应届生心里发毛。好多企业明明签了三方协议,转头就把学生给踢了,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和通信软件这些行业里的公司。这种情况之前就发生过,结果学生落户的事儿也受了影响。所谓三方协议,说白了就是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一起签的一张纸,管户籍、档案、保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它跟劳动合同不一样,不受劳动法保护,等学生入职后才签劳动合同。 以前呢,很多大学毕业生想毁约,公司就拿天价违约金吓唬人。到了2019年,教育部看不下去了,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5000元。现在要是企业不厚道想违约,也得交这5000元。有学生跟我说这几千块钱根本不够填坑,双方肯定会吵得不可开交。 就业保障这事儿大家都盯着看。专家觉得应该把三方协议纳入劳动法,真吵起来还能找劳动监察或者仲裁来帮忙。也有学校干得比较绝,直接把违约的公司拉黑不让来招聘。 我觉得最根本的是要把招聘市场弄得规矩点才行。如果对企业处罚太重了,它们就会少来招人,这对找工作的学生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想让局面变得好一点,光靠法律不行还得靠政府部门和学校多伸手帮一把。 比如要是因为经营问题不得不违约了,政府能不能帮忙保住应届生的身份?对于那些老是赖账的公司就得重罚了。现在解决违约大多得走民事诉讼这条路,能不能搞个申诉通道让学生说话方便点?再给他们弄点法律援助或者就业指导也行啊。 要是公司真的是因为没钱了想走人,能不能稍微温柔点处理?比如说给被踢的学生介绍个别的地方工作什么的。有些民办学校违约纯粹是因为招生招得太少了。要是提前做好规划明确需求就能少出这种岔子了。 契约精神不能光靠自觉来培养。明确赔偿标准才是法治该管的事。那些刚毕业就没了着落的年轻人可怎么办?学校能不能给点地方住或者帮他们找新工作? 针对来学校招聘的单位背景得好好查查签完协议后还得盯着看学生到底去没去上班呢。有篇论文提出个好办法:高校可以把那些违约企业的信息给公共信用管理机构提交上去公示出来这一招挺管用的。 就说这个信用体系建设是吧高校作为三方之一披露信息可信度高得很把这些数据放到国家信用体系里作为考核企业的硬指标肯定管用光靠学生自认倒霉或者企业交罚款肯定不行真心为学生着想办法多得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魏晞 来源是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