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详细介绍了去年6月修订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新型恶性竞争方面的重要举措。
此次修法针对当前网络经济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从五个维度构建起更加严密的法律规制体系。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网络平台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不择手段,采取各类违背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行为。
虚假评价、恶意诋毁、价格操纵等乱象频发,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其他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更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秩序。
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面临账款拖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多重压力,生存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五项重要规制。
在虚假宣传治理方面,法律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评价等手段为他人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源头切断"刷评炒信"产业链。
在网络诋毁治理方面,法律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让幕后操纵者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将商业诋毁的保护对象从"竞争对手"扩展至"其他经营者",实现了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在平台规则滥用治理方面,法律禁止经营者利用平台规则漏洞,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虚假评价、虚假交易、恶意退货等行为,有效遏制了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恶意行为。
在价格竞争规范方面,法律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违背平台内经营者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其按照平台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特别是针对要求"全网最低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
在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方面,法律禁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为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这五项规制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网络市场监管领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从制度设计看,新法既注重打击当前突出的违法行为,也着眼于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
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这些规定为其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对于消费者而言,治理虚假评价、规范价格竞争等措施,将更好地保障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从市场发展趋势看,随着法律规制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网络平台竞争将逐步回归理性轨道。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在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基础之上,任何违背市场规律、损害他人利益的短视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格局。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中国平台经济正经历深刻的治理转型。
此次法律修订既是对市场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诠释。
当企业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得到同等保护,市场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将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坚实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