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部门近日通报长江经济带十年发展成效,水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改善。
据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蒋火华介绍,长江经济带Ⅰ至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上升到当前的96.5%,近十年间提升近30个百分点,这一数据变化充分反映了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显著成效。
在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劣Ⅴ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
目前,长江流域劣Ⅴ类水体已基本消除,这意味着最严重的水质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生态环保部门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解决了2400多个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为从源头控制污染创造了条件。
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最为显著的是,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这一指标的改善直接关系到流域水生态系统的恢复。
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明显。
生态环保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
通过实施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
在水生态监测评估基础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开展修复工作。
比如江苏省探索的浅滩河流生境近自然修复模式,以最小人工干预实现河流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体现了科学治理的理念。
江豚等旗舰物种数量增加,成为流域生态改善的重要标志。
系统治理框架不断健全。
生态环保部门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
通过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各地形成了"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工作格局。
川渝两地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中,引入了自然岸线率等新指标,将评估范围从单纯水环境质量拓展到"从水里到岸上"的综合得分,体现了治理思路的创新升级。
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工作也基本到位。
对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实施"一湖一策",推进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了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沿江各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江浙沪建立了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工作机制,太浦河联保共治成为区域合作的典范。
面对成就,相关部门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长江部分支流和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仍有改善空间,这些细节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
下一步,生态环保部门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之治,关键在于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到具体河段、具体排口、具体工程和具体责任上。
水质十年跃升是一份阶段性答卷,更是一道新的考题:在发展与保护的坐标系中,只有持续以系统观念统筹水里与岸上、当下与长远、治理与修复,才能让母亲河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久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