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推进企业年金扩面提质 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围绕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部署,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正迎来制度完善与扩面提质的关键节点。

两部门最新出台的《意见》,从“能不能建、怎么建、缴多少、如何管、怎样更便捷”几个维度提出系统安排,意在推动企业年金从“有基础、在增长”向“更普惠、更可及、更规范”迈进。

一是问题:覆盖面仍偏窄、参与意愿不足、制度便利性有待提升。

企业年金制度实施以来,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规模持续扩大。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补充养老功能初步显现。

但与庞大的企业职工群体相比,参与范围仍有限,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相对分散的领域,建立意愿与落地能力不足。

同时,一些单位对政策理解不够、方案制定和备案流程感知复杂,影响了制度的可达性和覆盖速度。

二是原因:成本约束、管理门槛与信息不对称交织。

企业年金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自愿补充制度,本质上需要用人单位具备一定支付能力和长期安排意愿。

现实中,部分行业利润波动较大,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较强,对增加长期支出较为谨慎。

另一方面,年金制度涉及方案设计、民主程序、受托管理等环节,专业性较强,部分单位缺少专门人力和经验。

此外,职工对企业年金长期收益、税收优惠、权益转移等认识不充分,也会导致“单位不愿建、职工不愿缴”的双向犹豫,形成扩面瓶颈。

三是影响:既关系职工养老保障厚度,也关系企业治理与长期资金供给。

对个人而言,参加企业年金可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再加一层”,通过长期积累提高退休后收入替代水平,实现当期收入与未来保障的更平衡安排,并可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在流动就业情况下,相关权益可随同转移接续,减少因岗位变动带来的权益损失。

对用人单位而言,建立企业年金有助于完善薪酬福利与长期激励机制,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和稳定性,促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同时符合条件的缴费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助于优化成本结构。

更宏观地看,企业年金基金具有期限长、稳定性强的特征,规范发展有利于发挥长期资金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四是对策:在“扩面、降门槛、强服务”上形成组合拳。

《意见》首先明确了可建立企业年金的主体范围: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按规定建立。

为强化制度的规范性与职工参与权,文件对民主程序作出要求: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方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该制度的,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形成共识,突出“共建共享、公开透明”的制度原则。

在缴费安排上,《意见》强调在缴费限额内“可高可低、可进可退”的灵活性。

文件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单位和职工按较高比例或额度缴费,提升保障厚度;对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者,允许从较低水平起步并逐步提高,减少“一步到位”的压力,使更多主体能够先参与、再完善。

与此同时,文件提出用人单位既可建立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集合计划,并要求积极推进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供给类型。

集合计划通过集约化管理和规模效应,有望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专业服务、改善参与体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尤其为中小微企业“想建但不会建、想缴但成本高”的痛点提供解决路径。

文件还提出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进一步减少制度落地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扩面方式上,《意见》提出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重点围绕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进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这一安排有利于在产业集聚、用工集中、公共服务相对完善的园区先行先试,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制度从企业单点推进向区域化、集成化推进转变。

在服务能力上,《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推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提出基于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以及用人单位方案备案等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文件同时强调建立完善宣传推动机制,注重点对点、面对面推介,提高政策知晓度与用人单位建立意愿,着力破解“政策在文件里、企业在观望中”的落差。

五是前景:制度包容性增强将带动扩面提质,但仍需配套细化与风险管理并重。

总体看,随着集合计划供给扩大、简易程序探索、园区试点推进以及信息化平台完善,企业年金的进入门槛有望降低,参与体验将进一步改善,覆盖面扩大具备现实基础。

下一步效果的关键,在于试点经验能否及时固化为标准化路径,集合计划产品能否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以及政策宣传与公共服务能否真正触达企业决策层与职工群体。

同时,企业年金作为长期资金安排,也需要在受托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运作和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强化规范要求,平衡收益与风险,确保制度“扩得开、管得住、跑得稳”。

企业年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让更多企业和职工享有补充养老保障,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企业年金有望在新时代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