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优化抢险救灾车辆通行机制 未报备车辆可先收费后补退

问题——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改善的同时,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反复性、顽固性。

发布会信息显示,2025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884起、死亡18261人,分别同比下降8.7%、7%,重大事故9起、死亡129人,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总体趋势向好,但在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中仍排查出1.7万多项问题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85项,并核查处置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线索1.3万多项。

另一类突出问题集中在应急救援“生命通道”保障:此前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试行过程中,省内通行未纳入、查验效率不高、认定标准不统一、临时变更难等情况,对快速到场形成掣肘。

原因——从巡查揭示的共性短板看,部分地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偏慢,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仍有差距;个别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未压实、监管存在盲区;一些地方对事故教训吸收不够、举一反三整改不到位。

更为关键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风险底数不清、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足,一线人员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甚至存在知法犯法、罔顾安全的违规行为。

对应急通行保障而言,抢险救灾任务具有突发性、跨区域性,车辆信息临时调整、出车紧急未报备等“现场情形”客观存在;若规则不够细化,基层执行易出现沟通成本高、认定口径不一等问题,进而影响救援效率。

影响——安全生产方面,隐患“存量大、类型多、链条长”,一旦监管不到位或企业责任缺位,容易形成从隐患到事故的传导,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应急救援通行方面,收费公路节点多、通行量大,若免费通行查验慢、手续不顺畅,将直接延长救援力量到达时间;在抢险救灾的“黄金窗口期”,分钟级延误都可能放大灾害损失。

与此同时,若缺少规范化的特情处置和退费机制,也可能带来现场争执、通行秩序受扰等次生风险,不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全国性保障体系。

对策——一方面,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紧盯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典型案例责任倒查,推动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延伸,倒逼责任落实。

另一方面,两部门以制度完善提升应急通行效率。

根据新发布并实施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在既有法规依据上进一步细化操作:其一,扩大覆盖范围,将省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一并纳入服务保障,实现省内外任务车辆全覆盖。

其二,明确审核主体与责任分工,跨省通行由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审核,省内通行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法做好保障。

其三,优化特情处理机制,针对未及时报备和临时调整车辆等情形,建立“先收费、后退费”的处置路径,同时通过设置告知文书,明示适用对象、补登信息与退费流程,减少现场沟通不充分导致的通行延误。

通过名单管理、现场通行、特情处理、清分结算和服务保障等制度组合,推动从“能免费”到“快通行、好落地”。

前景——面向岁末年初以及极端天气多发期、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与应急通行保障需要同步发力:一是继续以治本攻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岗位、落到一线,把重大隐患判定、风险辨识、应急演练等能力建设作为硬任务;二是以制度统一促进跨区域协同,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抢险救灾通行保障标准,减少地方差异带来的执行摩擦;三是随着规程实施,相关信息报备、核验和结算机制有望进一步数字化、标准化,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持续压缩查验时间,提高救援资源跨区域快速投送能力。

总体看,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态势需要以更严格、更精细的治理来巩固,而应急通行规则的完善,将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运行提供更坚实的交通支撑。

应急管理的本质是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从试行版到新版规程的演进,体现了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在实践中的不断完善与优化。

通过赋予抢险救灾车辆更加便利的通行条件,特别是创新性地引入"先收费、后退费"机制,国家在效率与规范之间找到了新的平衡点。

这种不断优化的制度设计,既是对应急救援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负责任态度。

随着新规程的全面实施,我国应急响应体系的运行效能将进一步提升,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