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法院最近在解决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某石灰公司曾口头答应给矿产公司购买萤石粉94.9吨,共计11.7万元。不过,石灰公司在矿产公司按约交货并提供了税务发票后,迟迟没把钱给矿产公司。因为这次纠纷怎么也解决不了,矿产公司就把问题带到了临湘法院。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和维护合作关系,法院决定运用“保全 调解”联动机制来处理这个案子。办案法官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个案子可能有调解的余地。毕竟双方合作基础稳固,没有什么根本性矛盾,只是在资金周转和结算节点上产生了一些分歧。要是判决强制执行虽然能让矿产公司拿到货款,但是对石灰公司的正常经营会造成影响。所以承办法官选择主动搭建调解平台。首先给双方解释清楚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和账户冻结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实际影响。还让双方换位思考并倾听彼此的诉求。在承办法官耐心沟通下,石灰公司和矿产公司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次纠纷顺利化解后,双方都对临湘法院高效、务实、温情的司法服务表示满意。贺伦明和鲁洁是这次纠纷处理过程中的通讯员。 这个案件展示了临湘法院如何通过实质性解纷来优化营商环境。未来,他们将继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