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票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监管业务在南阳落地 打通企业通关“堵点”

食药物质是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西洋参、山药、枸杞子等常见物品均属此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食药物质。此法律界定为食药物质的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长期以来,进口食药物质的监管存在明显的结构性问题。在既往的管理体系中,所有进口食药物质均被统一按照药品进行监管,企业必须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方能完成通关程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然出发点是确保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诸多负面效应。繁琐的审批流程、漫长的审批周期、高额的人力和资金成本,逐渐演变成制约食药物质进口贸易发展的堵点难点,直接影响了对应的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为破解这一瓶颈,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改革公告,自2024年12月3日起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这一改革的核心创新在于建立了《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对包含西洋参在内的30种进口食药物质实施分类管理。改革明确规定,进口申报时需明确用途,对于非药用用途的食药物质,企业可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大幅简化了通关流程。 这一改革措施的推出,反映了监管部门在确保安全与便利贸易之间的精准平衡。通过明确用途分类,既能有效防范食药物质被挪作他用的风险,又能为合规企业提供便利,充分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南阳海关在推进改革落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公告发布后,该关第一时间启动调研摸底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企业的食药物质进口需求,主动与企业沟通进口计划,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并提供全流程通关指导。针对西洋参等濒危物种相关的进口要求,海关还帮助企业申办《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等必要材料,确保改革政策充分惠及企业。这种主动服务、精准指导的做法,为改革措施的顺利落地创造了条件。 南阳某公司进口的西洋参顺利通关,是这一改革措施在河南省的首次实践。这不仅意味着该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更重要的是为其他相关企业树立了标杆,展示了改革的实际效果。可以预见,随着改革措施的推广和完善,更多食药物质进口企业将从中受益,相关产业的发展活力将继续释放。

从统一监管到分类施策,这场改革重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精准监管不仅畅通了进出口渠道,更促进了传统医药与现代食品产业的融合。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制度创新释放的发展动能,往往超越单纯的要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