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新规加强疲劳驾驶监管 网约车超时工作乱象有望缓解

问题——疲劳驾驶风险长期存,客运领域尤为突出;随着网约车、出租车等新就业形态和城市出行需求快速增长,部分驾驶人通过延长在线时长增加收入,长时间驾驶、夜间连续驾驶等情况较为常见。疲劳驾驶会导致反应变慢、注意力下降、判断失误增多,容易引发追尾、侧翻、闯红灯等事故,不仅威胁驾驶人自身安全,也给乘客和道路交通带来隐患。如何用更可操作、可取证的标准识别疲劳驾驶,一直是治理难点之一。 原因——收入结构、供需波动与管理约束叠加所致。其一,部分从业者收入与接单时长、订单量高度挂钩,遇到淡旺季变化、补贴调整或家庭支出压力时,容易通过“多跑多接”补收入。其二,城市出行需求呈现早晚高峰与夜间分化,夜间订单价格波动、长距离订单占比上升,推动连续驾驶、压缩睡眠。其三,行业规模大、流动性强,平台规则不尽一致;线下执法过去更多依赖现场查处和事故调查,认定口径不统一,使疲劳驾驶治理面临“难发现、难固定证据、难形成震慑”的问题。 影响——新规落地将明确行为边界,提升监管可操作性。此次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将于6月1日起实施,明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认定为疲劳驾驶: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2时至次日6时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有一点是,规则所称“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驾驶人,意味着网约车、巡游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均纳入同一认定框架。对长期在线等现象而言,新规将把“长时间工作”从行业惯性问题深入转化为具有明确后果的交通安全问题。 此外,新规补充了事故场景下的认定证据链: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驾驶人,经调查如符合有关情形,可认定为疲劳驾驶。规则引入监测设备证据,包括视频监控、脑电等数据;提出“生理疲劳闭眼”概念,即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秒以上;并将询问讯问中反映的精神难以集中、精神恍惚、困倦仍驾驶等情况,以及对睡眠、工作、饮食、用药等出发前状态的调查结果,纳入综合认定依据。这些规定有助于减少执法与司法实践中对“疲劳”的主观分歧,提高取证效率和裁量一致性。 对策——平台、企业与监管部门需形成闭环治理。首先,平台应将规则要求落到更精细的在线时长管理与强制休息机制上,优化派单与计费策略,避免“超时激励”带来变相赶工。此前部分平台已探索防疲劳措施,如累计服务达一定时长且休息不足需强制下线、计费时长达到上限需长时间休息后再上线。随着国家层面认定规则落地,平台既要对齐监管口径,也应完善驾驶人提示、休息点信息、夜间风险提醒和异常行为识别等配套措施,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罚”更多转向“事前预防”。 其次,监管侧可在统一认定标准基础上,强化部门协同和技术支撑。一上,结合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违法治理与事故预防等工作,推动客运领域疲劳驾驶治理常态化;另一方面,依法规范监测设备使用与数据管理,明确证据调取、保存与使用边界,兼顾安全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对企业与从业者,应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推动更合理的劳动休息安排和风险告知机制,探索将安全表现与评价体系、保险费率等联动,形成“守规有收益”的导向。 前景——规则实施将推动出行服务从“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与质量并重”。从数据与行业现状看,部分地区监测信息显示,网约车驾驶人长时间在线较为普遍,且全国网约车驾驶人规模庞大。新规实施后,超时驾驶和夜间连续驾驶的合规边界更清晰,平台管理将更严格,执法部门也拥有更明确的认定依据。短期内,可能对运力供给和高峰时段接单效率带来结构性调整,促使行业通过优化运力调度、改善收入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来消化影响;中长期则有望降低疲劳驾驶相关事故风险,推动城市出行治理走向更安全、更规范、更可持续。

疲劳驾驶治理既关乎交通安全,也关系行业发展质量。只有用制度划清红线、用技术提升可执行性、用保障改善从业环境,规则才能真正转化为道路安全的增量、城市出行的稳定预期和劳动者健康的底线。新规实施后,能否形成“看得见、管得住、落得实”的治理闭环,将成为检验各方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