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强化刑事检察监督:重拳惩治极端恶性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但新的挑战也在不断显现;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但犯罪形态和作案手段正在加速演变。这既体现出犯罪分子的适应变化,也对司法机关的应对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犯罪特征看,当前严重暴力犯罪表现为鲜明的时代特点。信息化手段被广泛用于实施犯罪,使作案更隐蔽;组织化、跨地域特征更加突出,显示犯罪活动的范围和链条在延伸;毒品犯罪低龄化趋势值得警惕,反映毒品危害向更广人群扩散;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则呈现传统领域与新兴领域交织的局面。总体来看,犯罪治理面临的风险点更分散、形势更复杂。 面对这些挑战,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性举措。首先是高质效办理每一起重罪案件,守住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关口。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同时,依法从严惩治极端恶性犯罪,突出打击杀人抢劫、涉枪涉爆、制毒贩毒及危害生产安全等犯罪类型,回应群众关切,及时稳定社会预期、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是持续深化犯罪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惩治犯罪,也严格防止冤错。更重要的是,不止于“就案办案”,而是结合个案办理,深入分析严重暴力犯罪背后的成因、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推动系统治理。最高检持续推进第四、第七、第八、第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覆盖公共安全、寄递安全、养老安全等领域,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第三是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夯实提升办案质效的基础。最高检首次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半年内评议案件222件,带动各地自行评议7700余件,推动评议工作与公诉质效同步提升。同时,建立刑事审判监督异常数据跟踪研判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察机关还围绕毒品案件、危险作业犯罪等主题发布典型案例,为基层办案提供指引,并通过专题培训、实务征文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能力。 这些举措说明了检察机关对犯罪变化趋势的把握,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的现实需求。在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犯罪形态更趋复杂。通过规范司法、深化治理、加强能力建设,检察机关正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守护平安中国的实践表明:既要依法严惩犯罪形成震慑,也要在治理细节上持续发力、补齐短板。随着刑事检察现代化建设加快,更具韧性、更高效能的社会治理体系正在完善,为人民群众带来更稳定、更可感的安全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