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力,被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同时责令停产停业。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被单独罚款100万元。
这一处罚决定反映出当前食品生产领域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事件起因于一段网络舆情。
2025年10月26日,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网友反映,称在一酸菜腌渍池作业现场出现工作人员吸烟并吐痰的情况。
监管部门随即启动调查程序,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实。
经查证,涉事视频内容确实发生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厂区。
具体情况是,凌海隆盛腌渍菜厂租用该公司厂区内的腌菜池进行酸菜腌渍生产,隆盛腌渍菜厂的工人在起捞酸菜过程中存在在池内吸烟、吐痰的严重违规行为。
调查深入后,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显现。
作为厂区所有者和管理者,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对承租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实施有效监督,这反映出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根本性缺陷。
监管部门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严重问题:未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厂区卫生环境脏乱不堪,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均存在管理缺失。
这些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性的管理失职。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企业首次被监管部门发现问题。
早在2025年3月14日,兴城市市场监管局就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企业未能进行实质性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这种整改不力的态度进一步加重了违法行为的性质,也说明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酸菜腌渍池内吸烟吐痰,不仅违反了基本的卫生操作规范,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的直接威胁。
这类行为可能导致有害物质进入食品,造成食品污染。
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理应对此类行为零容忍,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承租方和自身的生产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采取了坚决措施。
除了罚款和停产停业处罚外,兴城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企业腌渍车间依法依规实施查封,防止违规产品流向市场。
这些措施既是对违法企业的惩戒,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但规模大小并不能成为忽视食品安全的理由。
相反,规模越大、影响越广,企业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此次处罚对整个食品生产行业具有警示意义,提醒所有相关企业必须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食品安全无小事,一池酸菜映照的是企业责任、行业自律与监管效能。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是对公共健康的坚守;对制度缺失及时纠偏,是对产业长远发展的护航。
以个案为警示、以治理为导向,把责任压实到岗、把标准落实到人、把监管延伸到链条末端,才能让“舌尖上的安全”经得起监督,也经得起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