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创业板需要新发展格局下深入提升制度适配性 创业板设立16年来,在服务创新创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各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具备竞争力的上市公司。此外,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前沿技术迭代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速孕育。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显著,部分创新型企业呈现“投入强、起步低、跃升快、不确定性高”等特征,现有制度在包容性、适应性、效率与风险匹配上仍有提升空间。推动创业板高质量发展,亟需准入标准、发行审核、持续监管、投融资协同等环节完善制度供给。 原因:以改革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与稳定性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出台改革意见,既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并有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从国际经验看,主要资本市场普遍通过优化上市条件、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等方式,主动适应创新企业成长规律。我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数量增长快、技术路线多元,融资需求更偏长期、偏研发,要求资本市场在坚持质量导向和风险约束的前提下,提高制度弹性与资源配置效率。 影响: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提升对高成长与高研发企业的包容度 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引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组合使用,增强对成长性与创新性企业的适配度。具体包括两套指标组合:其一,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面向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其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主要面向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第四套标准强调技术引入、转化与应用,意在为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更匹配的资本通道,也与其他板块对应的标准在适用行业范围、产业阶段与指标侧重点上形成差异化安排。为应对适用企业“高成长伴随高不确定性”的特点,监管部门明确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强化审核把关、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防范“带病闯关”和盲目跟风申报。 对策:以全链条制度完善提升审核效率与上市公司质量 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与市场运行效率,改革意见提出多项机制创新与制度优化方向: 一是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突出成长性、创新性要求,守住财务真实性底线,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对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企业强化差异化风险提示与约束安排。按照监管思路,相关企业股票简称后将增加特别标识,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股份减持等上设置更严格的约束期,以稳定预期、强化长期责任。 三是探索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提升审核沟通的前置性与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充分、审核标准统一的基础上,减少企业反复申报与制度摩擦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试点由地方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该机制强调“推送”而非“背书”,核心在于更早识别企业质量与风险线索,促进规范培育、分层分类辅导,形成“地方服务—市场筛选—监管把关”的协同链条。 五是统筹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引导资金更顺畅流向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关键环节,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工具实现研发投入、产业整合与人才激励的良性循环。 前景:在包容与约束之间形成更可持续创新资本生态 深化创业板改革的关键,在于把握“支持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一上,新的上市标准与配套机制将提升资本市场对前沿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的制度适配度,增强直接融资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撑力度;另一方面,强化信息披露、审核把关、投资者保护与中介责任,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劣币驱逐良币”,促进资金向真正具备核心技术、商业化能力与合规基础的企业集聚。 可以预期,随着相关举措逐步落地,创业板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上的功能将进一步凸显,市场将更加重视企业创新质量、治理水平与长期价值。制度的有效执行、监管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以及投资者理性定价能力的提升,将共同决定改革红利释放的深度与广度。
深化创业板改革,既是顺应科技创新规律、完善直接融资体系的制度升级,也是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韧性与活力的现实选择。只有把支持创新的力度、制度供给的精度和风险防控的强度更好统一起来,才能更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让资金更精准服务实体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