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广西扶绥县甘蔗收割季节,蔗农们抢抓农时进行收割作业。
然而,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民间纠纷往往会成为影响农户专心劳作的"绊脚石"。
扶绥县中东人民法庭近日处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妥善解决的。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蔗农方某因生活需要向他人何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借款到期后,方某因资金困难未能全额偿还,仅返还部分款项。
经何某多次催促无果,何某遂向中东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方某偿还剩余借款。
这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并不鲜见,既涉及民间借贷关系的确认,也反映了农户在收入不稳定情况下的还款困难。
法庭庭长李庆新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证据材料。
经过核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
这体现了基层法院在处理涉农纠纷时的专业态度。
随后,李庆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和各自的权利义务。
最终,方某认可还款责任,承诺在1月领取甘蔗收购款后还清余款,何某对此表示同意,双方顺利达成调解意向。
然而,调解意向达成后,新的问题随之出现。
方某正抢抓农时忙于甘蔗收割,根本无法抽出时间前往法庭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同时,方某不会操作线上签名系统,这使得文书签署工作陷入僵局。
这一现实困难反映了基层农村地区在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局限性,也考验着法院司法服务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
面对这一困境,李庆新没有坚持按部就班的办案流程,而是做出了一个富有人文关怀的决定:"农时不等人,不能让文书手续耽误了农户收割!
"他决定主动上门服务,将司法服务的"窗口"前移到田间地头。
李庆新带着调解笔录驱车赶往方某所在的甘蔗地,现场核对信息,指导方某完成调解笔录的签字确认。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基层法院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农业生产的司法理念。
待调解书制作完成后,李庆新再次前往蔗地,将打印好的调解书亲手送到方某手中,并细致讲解调解书内容及履行相关注意事项。
在送达时,李庆新对方某说:"眼下正是收蔗旺季,耽误一天就少一分收成,我们把服务送过来,就是让你安心忙农活。
"这番话既体现了对农户实际困难的理解,也传递了司法机关的温情。
接过调解书,方某感激地说:"法官同志特意跑两趟到地里来,不耽误我干活还把事儿解决了,真是太贴心了!
"这一评价充分说明了司法服务下沉的实际效果。
至此,方某在甘蔗地里顺利完成全部文书流程,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了结。
这一案例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一起具体纠纷,更在于为基层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地区、服务农业生产提供了有益启示。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基层法院作为司法服务的最前沿,应当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将司法服务更加贴近农民生活,更加适应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
这不仅有利于及时化解农村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也有利于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的温度,往往体现在对群众现实困难的理解与回应上。
把调解笔录和调解书送到甘蔗地里,看似是一次“多跑两趟”,实则是用更少的时间成本换取更高的解纷效率,既不误农时,也不误公正。
让司法服务更主动、更精准地嵌入基层生产生活场景,才能把纠纷解决在萌芽、把秩序维护在日常,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坚实的法治保障。